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工程土建工程(江安路站-梅林站部分)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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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工程土建工程(江安路站-梅林站部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符合要求的国内企业参与投标。
招 标 人: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工程土建工程(江安路站-梅林站部分)
一、项目概况: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自汉阳站至白沙洲,是支撑城市东西向垂江发展的重要轴线。线路起于汉阳站(不含),主要沿四新大道、规划道路,新武金堤路敷设,连接汉阳火车站、四新城市副中心及武昌白沙洲片区,止于11号线三期工程起点江安路站(不含)。线路全长16.2km,全地下敷设方式。设站6座(均为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5座。续建汤山车辆段。
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工程土建工程(江安路站-梅林站部分)。
三、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江安路站-江国路站(盾构区间)、江国路站(地下车站),共计1站1区间的土建工程;
第三标段:国博中心北站(地下车站)、国博中心北站-梅林站(盾构区间),共计1站1区间的土建工程。
四、工期:
第一标段:90
历天;
第三标段:108
历天。
五、投资额:投资总金额约为 170412 万元。
第一标段:投资额约为59493.5万元;
第三标段:投资额约为110918.5万元。
六、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七、投标申请人资质、业绩及其他要求如下:
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来(以合同签订
为准)同时具有轨道交通车站(或明挖隧道)施工业绩和盾构区间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建造师证必须注册于投标申请单位。拟任项目经理需同时具有轨道交通车站(或明挖隧道)施工业绩和盾构区间施工业绩及经验。投标申请单位的拟任项目经理必须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期间必须无在建项目。
4、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资料需包含合同、已完工业绩需提供竣工证明,上述业绩合同至少包括合同协议书和能反映合同服务范围的条款、表格等;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资料需要显示其姓名。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④联合体各方不允许和自己加入的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再次单独提出资格预审申请。⑤联合体各方除可以以自己名义单独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外,只允许参加一个联合体。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项目经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7、本次公告的2个标段中,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8、投标申请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申请人是否为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有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八、投标申请人于2023年 6 月 3
19时00分至2023年 7 月5 日19时00分止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截止
:2023年 7 月 1
10时00分。
招 标 人: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工程土建工程(江安路站-梅林站部分)
一、项目概况: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自汉阳站至白沙洲,是支撑城市东西向垂江发展的重要轴线。线路起于汉阳站(不含),主要沿四新大道、规划道路,新武金堤路敷设,连接汉阳火车站、四新城市副中心及武昌白沙洲片区,止于11号线三期工程起点江安路站(不含)。线路全长16.2km,全地下敷设方式。设站6座(均为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5座。续建汤山车辆段。
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工程土建工程(江安路站-梅林站部分)。
三、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江安路站-江国路站(盾构区间)、江国路站(地下车站),共计1站1区间的土建工程;
第三标段:国博中心北站(地下车站)、国博中心北站-梅林站(盾构区间),共计1站1区间的土建工程。
四、工期:
第一标段:90
第三标段:108
五、投资额:投资总金额约为 170412 万元。
第一标段:投资额约为59493.5万元;
第三标段:投资额约为110918.5万元。
六、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七、投标申请人资质、业绩及其他要求如下:
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来(以合同签订
3、项目经理要求: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建造师证必须注册于投标申请单位。拟任项目经理需同时具有轨道交通车站(或明挖隧道)施工业绩和盾构区间施工业绩及经验。投标申请单位的拟任项目经理必须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期间必须无在建项目。
4、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资料需包含合同、已完工业绩需提供竣工证明,上述业绩合同至少包括合同协议书和能反映合同服务范围的条款、表格等;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资料需要显示其姓名。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④联合体各方不允许和自己加入的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再次单独提出资格预审申请。⑤联合体各方除可以以自己名义单独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外,只允许参加一个联合体。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项目经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7、本次公告的2个标段中,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8、投标申请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申请人是否为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有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八、投标申请人于2023年 6 月 3
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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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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