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人民医院慢病防治中心及配套设施设备工程项目盱眙县人民医院慢病防治中心及配套设施设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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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人民医院慢病防治中心及配套设施设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盱眙县人民医院慢病防治中心及配套设施设备工程项目已由盱眙县行政审批局以盱审批(经)0109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盱眙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区人民医院门诊南侧;
2.2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54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3万㎡,地下建筑面积0.21万㎡。地上8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33.65米。(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工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土建、水电、消防、空调、装饰装修(门、窗、内外立面等)强电、智能化、室外工程、、医用气体管网及配套系统工程等工程的监理。服务内容包含不限于提供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经济成本控制、组织协调、安全及文明施工等监理服务;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4监理服务期:计划施工工期48
历天;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为实际工期,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4个月;投标人报价时须将工程延期风险考虑在内,若工程延期,不增加监理费;乙方需接到甲方开工令方可开工,期间等待不计入工程工期;如等待
过长或工程项目取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赔偿;
2.5监理合同估算价:100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并通过所有相关职能部门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
(含)(
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
为准)以来必须从事过类似卫生建筑工程(3.2.10卫生建筑可分为各类医疗机构的病房、医技楼、门诊部等房屋,参见《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的定义)的监理。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投资或工程造价)在7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监理费在8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依据为: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单项工程合同额(投资额或工程造价)即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7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人员的要求: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件”人员配备标准执行。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监)工程。(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注:总监无在建(监)工程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执行。
3.9其它要求:
3.9.1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自2022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如果是本单位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
3.9.2投标人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必须配合建设单位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备案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备案、合同归集等。(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9.4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9.5投标人自2021年6月
以来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以处罚
为准,评标时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如发现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3年7月
起2023年7月1
(公告同时发布招标文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盱眙县人民医院慢病防治中心及配套设施设备工程项目已由盱眙县行政审批局以盱审批(经)0109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盱眙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区人民医院门诊南侧;
2.2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54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3万㎡,地下建筑面积0.21万㎡。地上8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33.65米。(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工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土建、水电、消防、空调、装饰装修(门、窗、内外立面等)强电、智能化、室外工程、、医用气体管网及配套系统工程等工程的监理。服务内容包含不限于提供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经济成本控制、组织协调、安全及文明施工等监理服务;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4监理服务期:计划施工工期48
2.5监理合同估算价:100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并通过所有相关职能部门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7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人员的要求: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件”人员配备标准执行。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监)工程。(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注:总监无在建(监)工程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执行。
3.9其它要求:
3.9.1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自2022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如果是本单位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
3.9.2投标人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必须配合建设单位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备案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备案、合同归集等。(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9.4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9.5投标人自2021年6月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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