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黄山区秧溪河汪王岭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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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山市黄山区秧溪河汪王岭段治理工程已由黄山市黄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审〔2021〕2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招标人为黄山区水利事务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山市黄山区秧溪河汪王岭段治理工程施工
2.2项目编号:HJHGC2023G024
2.3建设地点:黄山市黄山区太平湖镇
2.4建设规模:黄山市黄山区秧溪河汪王岭段治理工程,治理长度7.485km,其中包括秧溪河主河道治理长度为6.385km,支流坦里河治理长度为1.1km。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疏浚7.485km,新建护岸3.609km、跌水堰1座、人行桥1座,水生态修复等。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2.5计划工期:24
历天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黄山市黄山区秧溪河汪王岭段治理工程施工,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载明的内容为准。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招标控制价:24759208.42元
2.10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þ是/□否
2.11项目性质:工程施工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6月
以来,
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中“实际工期”的结束
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的“结束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类似项目是指:河道治理、防洪治理、农田水利、水系治理、小流域治理上述5类。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3.2.1 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公示期限内的不良记录以水利部、安徽省水利厅依法公示的不良记录为准)。
3.2.2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至少在一个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类似项目是指:河道治理、防洪治理、农田水利、水系治理、小流域治理上述5类。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
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④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由牵头单位提供,项目班子其他成员的委派由组成联合体的企业自行商定;⑤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认可;⑥信用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违背。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 他:本项目预留最高限价的40%以上(最终以合同价为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若投标企业不是中小企业,须通过以下措施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否则,投标资格无效。
3.6.1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中小企业所占份额为40%以上。
3.6.2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比例为项目最高限价的40%以上(最终以合同价为准)。
注:采用联合体方式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明确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施工内容和份额,并对声明函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采用分包方式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由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承诺。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文中“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
;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5万元。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
:同投标截止
。
6.投标截止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为2023年7月2
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黄山市黄山区秧溪河汪王岭段治理工程已由黄山市黄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审〔2021〕2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招标人为黄山区水利事务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山市黄山区秧溪河汪王岭段治理工程施工
2.2项目编号:HJHGC2023G024
2.3建设地点:黄山市黄山区太平湖镇
2.4建设规模:黄山市黄山区秧溪河汪王岭段治理工程,治理长度7.485km,其中包括秧溪河主河道治理长度为6.385km,支流坦里河治理长度为1.1km。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疏浚7.485km,新建护岸3.609km、跌水堰1座、人行桥1座,水生态修复等。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2.5计划工期:24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黄山市黄山区秧溪河汪王岭段治理工程施工,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载明的内容为准。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招标控制价:24759208.42元
2.10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þ是/□否
2.11项目性质:工程施工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6月
类似项目是指:河道治理、防洪治理、农田水利、水系治理、小流域治理上述5类。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3.2.1 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公示期限内的不良记录以水利部、安徽省水利厅依法公示的不良记录为准)。
3.2.2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至少在一个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类似项目是指:河道治理、防洪治理、农田水利、水系治理、小流域治理上述5类。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④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由牵头单位提供,项目班子其他成员的委派由组成联合体的企业自行商定;⑤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认可;⑥信用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违背。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 他:本项目预留最高限价的40%以上(最终以合同价为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若投标企业不是中小企业,须通过以下措施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否则,投标资格无效。
3.6.1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中小企业所占份额为40%以上。
3.6.2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比例为项目最高限价的40%以上(最终以合同价为准)。
注:采用联合体方式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明确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施工内容和份额,并对声明函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采用分包方式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由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承诺。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文中“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5万元。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
6.投标截止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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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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