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年产1万吨FD冻干蔬菜深加工厂房建设项目融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F+EPC+O)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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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E150400000100687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宁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政纪字【2023】20号、宁发改审批字【2023】61号、宁财投审预字【2023】3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城县城发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地方自筹解决。项目资金已落实,并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融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F+EPC+O)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 工程名称:宁城县年产1万吨FD冻干蔬菜深加工厂房建设项目融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F+EPC+O)。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22754.31平方米,新建冻干蔬菜生产车间17136平方米,生产辅助用房868平方米,门卫54平方米,实验与研发中心1680平方米,食堂495平方米,宿舍990平方米,原材料分拣车间990平方米,公厕92.11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449.2平方米,配套建设硬化、绿化、供水、供电、供暖等附属设施。
2.3 建设地点:宁城县中京工业园区。
2.4 项目计划总投资额:8010.55万元;本次招标最高限价:6569.1808万元(其中设计费为61. 8083万元)。
2.5 计划工期和运营期限:
(1)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查中心审查;
(2)施工工期:20
10月3
完成全部竣工并正常投入使用;
(3)运营期限:项目的生产运营期限为20年;项目建成后中标企业每年按照投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总额的5%向县政府缴纳收益资金,即每年缴纳250万元。(收益资金收取的基数,依据财政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决算为准)
2.6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和招标人的相关要求,提交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方案设计的内容;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合格等级和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3)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合格等级标准及赤峰市现行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招标人相关要求,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融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F+EPC+O)模式组织实施,完成本项目融资(约为2000万元,最终以竣工结算为准)、各阶段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现场服务等)、采购(施工材料设备)、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及后期运营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如联合体投标,各方均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融资、设计、采购(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原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运营能力,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由①和②和③和④企业组成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融资企业与运营企业必须为同一家企业,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①融资企业:具有较好的融资能力,投资估算的融资能力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如自有资金已达到2000万元,无须提供融资证明资料;如自有资金未达到2000万元,须提供所缺额度的融资证明资料。如为自有资产,投资能力以2022年末净资产数值或开标当月内开具的银行存款证明为准;如须融资,融资能力按“银行授信额度(非专门面向本项目的,需扣除已使用的授信金额)”、“银行贷款意向书”、“其他融资方案”或融资企业自行出具的《出资承诺函》(格式自拟)等证明资料确定;
②设计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施工企业: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运营企业:具有本项目相关运营能力;
3.2 施工负责人要求:
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负责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管理工作。
3.3设计负责人要求:
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单位,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项目施工企业,融资企业与运营企业必须为同一家企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6 投标人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提供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标人请于2023年6月2
08时30分至2023年7月
08时30分下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宁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政纪字【2023】20号、宁发改审批字【2023】61号、宁财投审预字【2023】3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城县城发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地方自筹解决。项目资金已落实,并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融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F+EPC+O)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 工程名称:宁城县年产1万吨FD冻干蔬菜深加工厂房建设项目融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F+EPC+O)。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22754.31平方米,新建冻干蔬菜生产车间17136平方米,生产辅助用房868平方米,门卫54平方米,实验与研发中心1680平方米,食堂495平方米,宿舍990平方米,原材料分拣车间990平方米,公厕92.11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449.2平方米,配套建设硬化、绿化、供水、供电、供暖等附属设施。
2.3 建设地点:宁城县中京工业园区。
2.4 项目计划总投资额:8010.55万元;本次招标最高限价:6569.1808万元(其中设计费为61. 8083万元)。
2.5 计划工期和运营期限:
(1)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查中心审查;
(2)施工工期:20
(3)运营期限:项目的生产运营期限为20年;项目建成后中标企业每年按照投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总额的5%向县政府缴纳收益资金,即每年缴纳250万元。(收益资金收取的基数,依据财政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决算为准)
2.6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和招标人的相关要求,提交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方案设计的内容;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合格等级和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3)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合格等级标准及赤峰市现行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招标人相关要求,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融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F+EPC+O)模式组织实施,完成本项目融资(约为2000万元,最终以竣工结算为准)、各阶段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现场服务等)、采购(施工材料设备)、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及后期运营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如联合体投标,各方均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融资、设计、采购(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原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运营能力,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由①和②和③和④企业组成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融资企业与运营企业必须为同一家企业,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①融资企业:具有较好的融资能力,投资估算的融资能力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如自有资金已达到2000万元,无须提供融资证明资料;如自有资金未达到2000万元,须提供所缺额度的融资证明资料。如为自有资产,投资能力以2022年末净资产数值或开标当月内开具的银行存款证明为准;如须融资,融资能力按“银行授信额度(非专门面向本项目的,需扣除已使用的授信金额)”、“银行贷款意向书”、“其他融资方案”或融资企业自行出具的《出资承诺函》(格式自拟)等证明资料确定;
②设计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施工企业: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运营企业:具有本项目相关运营能力;
3.2 施工负责人要求:
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负责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管理工作。
3.3设计负责人要求:
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单位,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项目施工企业,融资企业与运营企业必须为同一家企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6 投标人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提供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标人请于2023年6月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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