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施工区域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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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施工区域规范化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施工区域规范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M440
日期:2023年6月2
1. 招标条件
注册后查看受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委托,就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施工区域规范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2)项目地址:汕尾电厂位于汕尾市东南25km的白沙湖畔,属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厂址南有径尾、上沟、狮地上等几个自然村,距遮浪镇3km;西北距东州坑村约1km;西边为山丘地带。厂址东北面临白沙湖,东南方靠近南海海域,白沙湖厂址东北方4km处为施公寮岛。
(3)项目规模:汕尾电厂总体规划建设4×600MW+4×1000MW等级燃煤发电机组,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规划建设的4×600MW等级机组(即2×600MW +2×660MW)已分别于2008年、2011年建成投产;本期工程为5、6号机组扩建工程,规划建设2×1000MW等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在预留的5、6号机组用地上进行建设。
2.2 招标范围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为准。
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满足以下①和②要求的资质条件:
①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②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职职工,且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从事过1个及以上场地平整项目经验。
3.1.4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
3.1.5投标人近五年承担的类似项目中无不良业绩、无人身伤亡事故、无严重违约记录,且未被政府、集团公司、招标方等组织机构列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名单或其他的黑名单、灰名单等。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业绩要求
3.2.1自2012年01月0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须满足如下①或②要求的业绩:
①至少1项已完工的合同金额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的单项独立承包的场地平整工程施工业绩。
②至少1项已完工的场平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单项独立承包的场地平整工程施工业绩。
3.2.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需提供合同资料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其中合同资料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
4.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登记:2023年6月2
17:00至2023年7月3日
16:00时(北京
)。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施工区域规范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M440
日期:2023年6月2
1. 招标条件
注册后查看受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委托,就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施工区域规范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2)项目地址:汕尾电厂位于汕尾市东南25km的白沙湖畔,属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厂址南有径尾、上沟、狮地上等几个自然村,距遮浪镇3km;西北距东州坑村约1km;西边为山丘地带。厂址东北面临白沙湖,东南方靠近南海海域,白沙湖厂址东北方4km处为施公寮岛。
(3)项目规模:汕尾电厂总体规划建设4×600MW+4×1000MW等级燃煤发电机组,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规划建设的4×600MW等级机组(即2×600MW +2×660MW)已分别于2008年、2011年建成投产;本期工程为5、6号机组扩建工程,规划建设2×1000MW等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在预留的5、6号机组用地上进行建设。
2.2 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包号 | 项目包名称 | 数量/单位 |
M44000 | 施工区域规范化建设 | 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满足以下①和②要求的资质条件:
①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②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职职工,且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从事过1个及以上场地平整项目经验。
3.1.4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
3.1.5投标人近五年承担的类似项目中无不良业绩、无人身伤亡事故、无严重违约记录,且未被政府、集团公司、招标方等组织机构列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名单或其他的黑名单、灰名单等。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业绩要求
3.2.1自2012年01月0
①至少1项已完工的合同金额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的单项独立承包的场地平整工程施工业绩。
②至少1项已完工的场平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单项独立承包的场地平整工程施工业绩。
3.2.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需提供合同资料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其中合同资料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
4.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登记:2023年6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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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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