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四川能投2023-2025年光伏项目测光技术服务及光资源评估报告集中招标项目公告
日期: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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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三峡集团四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3-2025年光伏项目测光技术服务及光资源评估报告集中采购项目已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三峡集团四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集团四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四川能投)2023-2025年度陆上光伏项目前期测光设备需求数量约10座,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主要分布在四川境内目前公司储备项目区域,具体以实际发生项目所在地为准。
2.2招标范围
(1)1年完整的测光数据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测光方案编制,测光塔的选址及基础施工(包括征地(租地)、协调、青苗补偿、混凝土浇筑等工作);
2)测光塔及测光设备的设计、采购、保管、运输、安装、施工、调试、工程验收及竣工资料移交,服务期1年内测光设施的运行监控、维护、维修及质保;
3)测光数据的收集及管理;定期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并较快的处理设备各类问题,以每个月为周期,收集、检查并整理测光塔数据,形成逐月平均统计表报送招标人,每半年按时编写光资源评估报告,完成数据采集后,整理并向招标人提供测光原始数据,年度测光原始数据应保证连续完整性,测光满完整年后编写的光资源评估报告需经执行合同的业主单位评审并通过;
4)采取相应防倒塔措施。
(2)若测光期结束,乙方协助将测光设备的测光数据导入光伏场光功率预测系统并负责拆除、回收、处置测光塔,以上费用总价包干(测光设备合同期内所有权不属于甲方);
(3)若测光期结束,光伏项目不具备开发价值,乙方需负责对测光塔进行拆除及回收处置,并完成设备拆除后的地表恢复工作,拆除时应做好安全措施,以上费用包括在总价内;
(4)投标人负责购买建设期和质保期所涉及的建安工程一切险、设计责任险、设备责任险等,投标人报价中应包含二次搬运费。
以上项目测光设备均根据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框架协议由三峡四川能投与中标人签订,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
。测光设备数据服务期限自执行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如框架协议到期,因甲方原因未能完成合同预估采购量,甲方可依据合同执行情况和公司战略规划选择到期中止执行协议或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动延续,直至达到预估测光设备采购量的80%(即8座测光设备)及以上为止。
如甲方实际采购量提前达到预估采购量,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或继续执行协议。
2.3计划工期/服务期/交货要求
招标人发出测光设备安装通知后,投标人应保证在30天以内完成测光设备及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
1)近3年内应具有销售测光设备5套及以上的销售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
2)近3年内应具有完成测光设备5套及以上的安装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附2021年、2022年经审计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
:2023年06月2
08时30分至2023年07月0
17时30分。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本 三峡集团四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3-2025年光伏项目测光技术服务及光资源评估报告集中采购项目已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三峡集团四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集团四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四川能投)2023-2025年度陆上光伏项目前期测光设备需求数量约10座,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主要分布在四川境内目前公司储备项目区域,具体以实际发生项目所在地为准。
2.2招标范围
(1)1年完整的测光数据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测光方案编制,测光塔的选址及基础施工(包括征地(租地)、协调、青苗补偿、混凝土浇筑等工作);
2)测光塔及测光设备的设计、采购、保管、运输、安装、施工、调试、工程验收及竣工资料移交,服务期1年内测光设施的运行监控、维护、维修及质保;
3)测光数据的收集及管理;定期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并较快的处理设备各类问题,以每个月为周期,收集、检查并整理测光塔数据,形成逐月平均统计表报送招标人,每半年按时编写光资源评估报告,完成数据采集后,整理并向招标人提供测光原始数据,年度测光原始数据应保证连续完整性,测光满完整年后编写的光资源评估报告需经执行合同的业主单位评审并通过;
4)采取相应防倒塔措施。
(2)若测光期结束,乙方协助将测光设备的测光数据导入光伏场光功率预测系统并负责拆除、回收、处置测光塔,以上费用总价包干(测光设备合同期内所有权不属于甲方);
(3)若测光期结束,光伏项目不具备开发价值,乙方需负责对测光塔进行拆除及回收处置,并完成设备拆除后的地表恢复工作,拆除时应做好安全措施,以上费用包括在总价内;
(4)投标人负责购买建设期和质保期所涉及的建安工程一切险、设计责任险、设备责任险等,投标人报价中应包含二次搬运费。
以上项目测光设备均根据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框架协议由三峡四川能投与中标人签订,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
如框架协议到期,因甲方原因未能完成合同预估采购量,甲方可依据合同执行情况和公司战略规划选择到期中止执行协议或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动延续,直至达到预估测光设备采购量的80%(即8座测光设备)及以上为止。
如甲方实际采购量提前达到预估采购量,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或继续执行协议。
2.3计划工期/服务期/交货要求
招标人发出测光设备安装通知后,投标人应保证在30天以内完成测光设备及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
1)近3年内应具有销售测光设备5套及以上的销售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
2)近3年内应具有完成测光设备5套及以上的安装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附2021年、2022年经审计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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