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新路(南外环至章新线段)养护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6-28
收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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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 | ||||||||||
项目名称:泰新路(南外环至章新线段)养护管理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100.820935万元 | ||||||||||
最高限价:100.820935万元 | ||||||||||
采购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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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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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3.4至投标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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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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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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