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湘复线(主城至酉阳段)、武隆至道真(重庆段)高速公路后续加油加气站项目环保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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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湘复线(主城至酉阳段)、武隆至道真(重庆段)高速公路后续加油加气站项目环保技术服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渝湘复线(主城至酉阳段)、武隆至道真(重庆段)高速公路后续加油加气站项目环保技术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主城至酉阳段、武隆至道真(重庆段)。
2.2项目概况:渝湘复线(主城至酉阳段)、武隆至道真(重庆段)高速公路共3个路段,其中:(1)渝湘高速公路复线(巴南至彭水段)项目(以下简称“巴彭路”),起于巴南鹿角接天鹿大道,止于彭水县(钟家壕)与彭酉高速公路相接,全长157.25公里;(2)重庆彭水至酉阳高速公路一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彭酉路”),起于彭水县靛水,止于酉阳县铜西,接酉沿高速,全长91.58公里;(3)武隆至道真(重庆境)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武道路”),起于武隆区斑竹林、接G65渝湘高速,止于渝黔省界子母岩,全长31.24公里。
渝湘复线(主城至酉阳段)、武隆至道真(重庆段)高速公路全长280公里,总体规划为8对(16座)服务区,其中,巴彭4对(8座),彭酉路3对(6座),武道路1对(2座)。拟在二圣、黎香湖、桥塘、芙蓉洞、龚滩、天馆和石桥7对服务区内,设置7对(14座)加油站,在阿依河服务区内设置1对(2座)加油加气站,共7对(14座)加油站和1对(2座)加油加气站。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是对巴彭路(芙蓉洞服务区)、彭酉路(龚滩服务区、天馆服务区)以及武道路(石桥服务区)4对(8座)加油站以及彭酉路(阿依河服务区)1对(2座)加油加气站开展环保技术服务工作。
2.5 工作内容:
2.5.1.加油站项目环保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备案;
(2)生化池治理设计;
(3)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
(4)应急预案备案编制及专家评审;
(5)固定污染源排放登记办理;
(6)环保竣工现场验收、备案。
2.5.2.加气站项目环保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LNG加气部分环境影响评价专章;
(2)LNG加气部分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
(3)LNG加气部分应急预案备案编制;
(4)LNG加气环保竣工专项监测、验收。
2.6服务期限:(1)环保技术服务工作周期为 60 日历天(除加气站环保竣工验收);加气站环保竣工验收服务工作周期为加油加气站开业后 30 日历天。(2)全部工作服务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或合同签订)后至验收合格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具备环境污染治理丙级及以上资格。
3.1.3 业绩要求: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
为准),独立完成过1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和加气站环保技术服务项目业绩。
3.1.4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资料。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3-07-11 09:3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主城至酉阳段、武隆至道真(重庆段)。
2.2项目概况:渝湘复线(主城至酉阳段)、武隆至道真(重庆段)高速公路共3个路段,其中:(1)渝湘高速公路复线(巴南至彭水段)项目(以下简称“巴彭路”),起于巴南鹿角接天鹿大道,止于彭水县(钟家壕)与彭酉高速公路相接,全长157.25公里;(2)重庆彭水至酉阳高速公路一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彭酉路”),起于彭水县靛水,止于酉阳县铜西,接酉沿高速,全长91.58公里;(3)武隆至道真(重庆境)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武道路”),起于武隆区斑竹林、接G65渝湘高速,止于渝黔省界子母岩,全长31.24公里。
渝湘复线(主城至酉阳段)、武隆至道真(重庆段)高速公路全长280公里,总体规划为8对(16座)服务区,其中,巴彭4对(8座),彭酉路3对(6座),武道路1对(2座)。拟在二圣、黎香湖、桥塘、芙蓉洞、龚滩、天馆和石桥7对服务区内,设置7对(14座)加油站,在阿依河服务区内设置1对(2座)加油加气站,共7对(14座)加油站和1对(2座)加油加气站。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是对巴彭路(芙蓉洞服务区)、彭酉路(龚滩服务区、天馆服务区)以及武道路(石桥服务区)4对(8座)加油站以及彭酉路(阿依河服务区)1对(2座)加油加气站开展环保技术服务工作。
2.5 工作内容:
2.5.1.加油站项目环保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备案;
(2)生化池治理设计;
(3)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
(4)应急预案备案编制及专家评审;
(5)固定污染源排放登记办理;
(6)环保竣工现场验收、备案。
2.5.2.加气站项目环保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LNG加气部分环境影响评价专章;
(2)LNG加气部分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
(3)LNG加气部分应急预案备案编制;
(4)LNG加气环保竣工专项监测、验收。
2.6服务期限:(1)环保技术服务工作周期为 60 日历天(除加气站环保竣工验收);加气站环保竣工验收服务工作周期为加油加气站开业后 30 日历天。(2)全部工作服务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或合同签订)后至验收合格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具备环境污染治理丙级及以上资格。
3.1.3 业绩要求:2020年1月
3.1.4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资料。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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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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