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送桥镇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2023SQZ-TDSJ-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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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邮市送桥镇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已由高邮市行政审批局以 邮行审投资发〔2023〕9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高邮市交通运输局以邮交建许字(2023)0000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高邮市送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省、市补助及乡镇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邮市送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1)常黄路:西起黄圩村部桥,向东延伸约400米后折向南,终于郭菱线,道路全长0.594km。按照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h标准设计,改造后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0m。横断面组成为:0.75m土路肩+6.0m行车道+0.75m土路肩。路面结构:19cm水泥混凝土面层+16cmC20水泥混凝土基层+20cm12%石灰土底基层。
(2)送准路南延:北起五亭食品种植基地南门,沿老路向南与送准路东延平交后,继续向南延伸,终于太平路,全长约1.196km。按照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h标准设计,改造后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0m。横断面组成为:0.75m土路肩+6.0m行车道+0.75m土路肩。路面结构:19cm水泥混凝土面层+16cmC20水泥混凝土基层+20cm12%石灰土底基础。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即2023SQZ-TDSJ-SG标段。
2.2招标内容:上述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及绿化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维护等,投资额约376.96万元。
2.3计划工期:1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2)业绩要求:
2023SQZ-TDSJ-SG标段:2020年1月
(3)财务要求:根据《江苏交通项目投资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人员要求:
3.2.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岗项目。
3.2.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岗项目。(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2.3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4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按以下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①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②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2.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连续三个月(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3.6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
3.7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
4. 预约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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