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泉山区道路工程-兴盛路东段工程2023年泉山区道路工程-兴盛路东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16
收藏项目
2023年泉山区道路工程-兴盛路东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泉山区道路工程-兴盛路东段工程已由徐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徐审批复〔2023〕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3年泉山区道路工程-兴盛路东段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泉山区杏山子大三角地块
2.1.2建设规模:道路西起临湖路,东至三环西路。新建道路长375米,配套建设交通、桥梁、给排水、照明、绿化等工程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约18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8
历天
2.1.5其他: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新建道路长375米,配套建设交通、桥梁、给排水、照明、绿化等工程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自2020年6月
(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4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其中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造价为准,
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道路等级标准以施工合同或者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为:2023年6月16 日至2023年7 月12 日09时30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泉山区道路工程-兴盛路东段工程已由徐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徐审批复〔2023〕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3年泉山区道路工程-兴盛路东段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泉山区杏山子大三角地块
2.1.2建设规模:道路西起临湖路,东至三环西路。新建道路长375米,配套建设交通、桥梁、给排水、照明、绿化等工程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约18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8
2.1.5其他: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新建道路长375米,配套建设交通、桥梁、给排水、照明、绿化等工程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自2020年6月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3.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芳甸路、潇湘路等18条道路工程PPP项目运营维护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30
-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新大队秦渡分队营房租赁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30
- 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交通及集成指挥平台综合运维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30
- 酒钢集团西部重工公司2025年平板运输车零固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30
- 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2025年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渣土运输、机械操作及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30
-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一次性使用吸氧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0
- 电商及轨道交通综合实训室建设招标公告 2025-05-30
- 2025年度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水城营运管理中心管辖路段部分桥梁性能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30
- 北京蓝星清洗有限公司产品运输年度框架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0
- 葛洲坝机船公司凯凯项目国际物流第四期服务采购公告 2025-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