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2023年-2024年低速电动车充电桩施工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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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2023年-20
低速电动车充电桩施工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止。
1.2招标内容: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需提供如下服务:
(1)勘察协调:协助点位选址、现场勘察、物业/业主沟通、进场协调等施工前期工作。
(2)设备配套安装:充电桩搬运、安装和测试上线,电度表、配电箱、消防设施等配套设施安装。
(3)外市电引入:直供电报装,接火调遣和施工,市电线缆敷设,市电线路敷设段开挖及恢复。
(4)设备更换:充电桩设备的拆除、清理、搬运和更换安装,不包含新增配套设施和外市电引入。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1338.78万元(含税),(本次采购涉及地市为梧州、柳州、防城港),各地市采购规模如下:
注:以上采购金额为预估金额,实际以订单为准。
1.3计划工期:以实际订单要求为准。
1.4实施地域:广西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1.5技术标准及质量标准要求:合格,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
1.6本项目划分14个标段,本次针对标段3、标段7、标段11进行采购,具体标段及各标段份额划分情况如下:
注:本项目为框架采购,预估中标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以订单为准。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6】个。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统一折扣系数为100.0%,投标人统一折扣系数高于最高投标折扣系数上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2 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电监会或能源局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承装类)。
根据建市〔2020〕94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若投标人资质证书取得新证的,则以对应新证资质名称和资质等级为准。
2.4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经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投标人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在全国范围内至少具备一个电力工程施工服务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业绩
以单项合同签订
或框架协议结算文件签订
为准,框架合同必须附上采购订单或其他结算依据,材料不全或模糊不清等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
2.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文件截止
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截止
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截止
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入【全国/广西】“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为全国级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级同类服务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执行有效期内的。
注:需提供有效的承诺函,如未提供或与承诺不符,投标将被否决。
2.9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 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包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 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13 投标人不得存在初步评审表中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 【2023年06月0
18时00分至2023年06月0
18时00分】(北京
,下同)。
4.2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200.00元人民币/项目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止。
1.2招标内容: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需提供如下服务:
(1)勘察协调:协助点位选址、现场勘察、物业/业主沟通、进场协调等施工前期工作。
(2)设备配套安装:充电桩搬运、安装和测试上线,电度表、配电箱、消防设施等配套设施安装。
(3)外市电引入:直供电报装,接火调遣和施工,市电线缆敷设,市电线路敷设段开挖及恢复。
(4)设备更换:充电桩设备的拆除、清理、搬运和更换安装,不包含新增配套设施和外市电引入。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1338.78万元(含税),(本次采购涉及地市为梧州、柳州、防城港),各地市采购规模如下:
序号 | 地市 | 至20 新建端口数量 |
采购预算 (万元,含税) |
1 | 南宁 | 12000 | 173.68 |
2 | 来宾 | 12000 | 173.68 |
3 | 梧州 | 10000 | 144.733 |
4 | 百色 | 10000 | 144.731 |
5 | 河池 | 8000 | 115.786 |
6 | 玉林 | 6000 | 86.84 |
7 | 柳州 | 5000 | 72.367 |
8 | 桂林 | 5000 | 72.367 |
9 | 贵港 | 5000 | 72.367 |
10 | 北海 | 4000 | 57.893 |
11 | 防城港 | 4000 | 57.893 |
12 | 钦州 | 4000 | 57.893 |
13 | 崇左 | 4000 | 57.893 |
14 | 贺州 | 3500 | 50.657 |
合计 | 92500 | 1338.78 |
1.3计划工期:以实际订单要求为准。
1.4实施地域:广西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1.5技术标准及质量标准要求:合格,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
1.6本项目划分14个标段,本次针对标段3、标段7、标段11进行采购,具体标段及各标段份额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 | 地市 | 中标人 | 中标份额 | 预估含税金额(元) | 中标区域 |
标段3 | 梧州 | 第一中标人 | 100% | 1447330.00 | 梧州市 |
标段4 | 百色 | 第一中标人 | 60% | 868386.00 | 田阳区、田东县、德保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西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 |
第二中标人 | 40% | 578924.00 | 右江区,靖西市,平果市 | ||
标段5 | 河池 | 第一中标人 | 60% | 694716.00 | 宜州区、罗城县环江县、东兰县、巴马县、凤山县 |
第二中标人 | 40% | 463144.00 | 金城江区、都安县大化县、南丹县、天峨县 | ||
标段6 | 玉林 | 第一中标人 | 100% | 868400.00 | 玉林市 |
标段7 | 柳州 | 第一中标人 | 100% | 723670.00 | 柳州市 |
标段8 | 桂林 | 第一中标人 | 100% | 723670.00 | 桂林市 |
标段9 | 贵港 | 第一中标人 | 100% | 723670.00 | 贵港市 |
标段10 | 北海 | 第一中标人 | 100% | 578930.00 | 北海市 |
标段11 | 防城港 | 第一中标人 | 100% | 578930.00 | 防城港市 |
标段12 | 钦州 | 第一中标人 | 100% | 578930.00 | 钦州市 |
标段13 | 崇左 | 第一中标人 | 100% | 578930.00 | 崇左市 |
标段14 | 贺州 | 第一中标人 | 100% | 506570.00 | 贺州市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6】个。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统一折扣系数为100.0%,投标人统一折扣系数高于最高投标折扣系数上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2 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电监会或能源局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承装类)。
根据建市〔2020〕94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若投标人资质证书取得新证的,则以对应新证资质名称和资质等级为准。
2.4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经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投标人2020年1月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业绩
2.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文件截止
(13)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截止
(14)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截止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入【全国/广西】“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为全国级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级同类服务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执行有效期内的。
注:需提供有效的承诺函,如未提供或与承诺不符,投标将被否决。
2.9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 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包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 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13 投标人不得存在初步评审表中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4.2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200.00元人民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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