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能一局星湖路房产加固施工项目(重)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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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安能一局星湖路房产加固施工项目(重)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该项目已具备自主公开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中国安能一局星湖路房产加固施工项目(重)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南宁市星湖路21号1号楼加固施工,建筑面积7000平米,共8层,项目情况需要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370.8万元。
要求工期:24
历天
招标范围:根据设计图纸对南宁市星湖路21号1号楼进行结构加固、结构加固后建筑恢复、结构加固后电气恢复等内容。具体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资格能力要求:
(1)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所在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担任过民用建筑工程的不少于1个项目经理或2个项目副经理工作经历。须附相关证件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任职证明类材料)。
(2)项目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所在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从事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的工作经历,须附相关证件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3)专职安全员:投标人拟派项目专职安全员须为所在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须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复印件)。
(4)社保缴存证明: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的近2023年1月至3月社保缴存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
3.2.4 业绩要求:2020年5月
以来承接或已完成2个类似工程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
3.2.5 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附证书复印件。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未在规定
内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技术资料的投标人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3年6月1
起至2023年6月2
,
08时30分至12时,
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
)。
报名费:500元/套
本招标项目中国安能一局星湖路房产加固施工项目(重)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该项目已具备自主公开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中国安能一局星湖路房产加固施工项目(重)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南宁市星湖路21号1号楼加固施工,建筑面积7000平米,共8层,项目情况需要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370.8万元。
要求工期:24
招标范围:根据设计图纸对南宁市星湖路21号1号楼进行结构加固、结构加固后建筑恢复、结构加固后电气恢复等内容。具体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资格能力要求:
(1)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所在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担任过民用建筑工程的不少于1个项目经理或2个项目副经理工作经历。须附相关证件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任职证明类材料)。
(2)项目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所在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从事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的工作经历,须附相关证件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3)专职安全员:投标人拟派项目专职安全员须为所在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须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复印件)。
(4)社保缴存证明: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的近2023年1月至3月社保缴存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
3.2.4 业绩要求:2020年5月
3.2.5 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附证书复印件。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未在规定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费:500元/套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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