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电拉萨林周拉顶5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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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西藏华电拉萨林周拉顶5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林周县江热夏乡
2.2.项目规模:光伏50MW,电化学储能50MWh(10MW×5h)。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1
前,计划首期并网日期:2023年10月1
,计划全容量并网日期:2023年10月2
。工程建设期计划为8个月,计划2023年7月开工建设,10月全容量投产发电,20
6月3
完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西藏华电拉萨林周拉顶5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4)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能由一个牵头单位和一个成员单位组成。其中设计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标段投标,也不得以联合体成员身份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
4.投标人2018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100MW及以上集中式地面光伏项目主体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所有投标业绩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采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牵头方2018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100MW及以上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业绩,且联合体成员方2018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光伏项目业绩。
5.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6.财务状况: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2020年至2022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
:2023-06-13 21:30到2023-06-20 17:00。
4.2.获取方式:
注册后查看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
:2023-07-05 09:00。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林周县江热夏乡
2.2.项目规模:光伏50MW,电化学储能50MWh(10MW×5h)。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1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西藏华电拉萨林周拉顶5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
EPC总承包工程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发包人供应设备除外)和施工、安装(包括所有设备材料的验收、接卸、保管、倒运等)、调试、试验、竣工验收工作以及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协调、协助,技术服务和培训等。EPC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除可研阶段以外的全部勘察设计(含地质详勘和桩基试验复核工作);(2)设备及材料(含电缆)采购、现场堆存、转运、运输、监造和管理(特别说明:光伏组件及支架、逆变器、箱式变压器、升压站主变压器及附属设备、电化学储能成套设备、GIS及其附属设备由发包人提供,设备供应商运至工地现场交货,投标人负责监造、催交、卸货、现场入库验收、堆存管理、安装、试验、调试、验收、质保、移交生产等全部工作和责任);(3)工程所有建筑安装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与调试;升压站、光伏场区、组件和支架及基础、场内外道路改扩建和新建及维护(含大件运输道路新改扩建)、场区围栏、场地清理恢复、进行水保监测及配合环保监测等,包括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服务;(4)施工需要所涉及的临时土地租用及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复垦等;(5)光伏发电工程经调试后,从工程启动开始无故障连续并网试运行 |
1000 |
【西藏华电拉萨林周拉顶5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4)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能由一个牵头单位和一个成员单位组成。其中设计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标段投标,也不得以联合体成员身份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
4.投标人2018年1月
5.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6.财务状况: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2020年至2022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
4.2.获取方式:
注册后查看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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