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三之·五子”生态文化园建设项目建宁县“三之?五子”生态文化园建设项目二期—文化展示中心、海峡两岸民俗文化交流中心及配套附属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12
收藏项目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建宁县“三之·五子”生态文化园建设项目二期—文化展示中心、海峡两岸民俗文化交流中心及配套附属工程(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三之·五子”生态文化园建设项目二期—文化展示中心、海峡两岸民俗文化交流中心及配套附属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建发改投资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建宁县濉溪镇圳头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7803.19m2,其中:5#、6#五子文化展示中心建筑面积共3182.56m2;7#、9#五子文化展示中心建筑面积共3255.17m2;8#五子文化展示中心建筑面积2091.092m2;10#三之文化展示中心建筑面积共9274.37m2(其中半地下建筑面积884.05m2,上部建筑面积7222.48m2);层数:5#、6#五子文化展示中心建筑面积共3层;7#、9#五子文化展示中心3层;8#五子文化展示中心3层;10#三之文化展示中心半地下室1层,上部3层。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宁县“三之?五子”生态文化园建设项目二期—文化展示中心、海峡两岸民俗文化交流中心及配套附属工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工程监理服务期为工程施工总承包全过程直至保修期结束。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保修阶段的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约71043729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670号)收费标准及结合市场行情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本工程暂按建安造价71043729元人民币的1.2%作为监理服务费用报价的基础,即人民币85.25万元。最终具体按本工程施工结算审核后总造价为基数计取。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4
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二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二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35号、闽建办筑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13日 08:00:00至2023年07月0
23:59:59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建宁县“三之·五子”生态文化园建设项目二期—文化展示中心、海峡两岸民俗文化交流中心及配套附属工程(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三之·五子”生态文化园建设项目二期—文化展示中心、海峡两岸民俗文化交流中心及配套附属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建发改投资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建宁县濉溪镇圳头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7803.19m2,其中:5#、6#五子文化展示中心建筑面积共3182.56m2;7#、9#五子文化展示中心建筑面积共3255.17m2;8#五子文化展示中心建筑面积2091.092m2;10#三之文化展示中心建筑面积共9274.37m2(其中半地下建筑面积884.05m2,上部建筑面积7222.48m2);层数:5#、6#五子文化展示中心建筑面积共3层;7#、9#五子文化展示中心3层;8#五子文化展示中心3层;10#三之文化展示中心半地下室1层,上部3层。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宁县“三之?五子”生态文化园建设项目二期—文化展示中心、海峡两岸民俗文化交流中心及配套附属工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工程监理服务期为工程施工总承包全过程直至保修期结束。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保修阶段的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约71043729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670号)收费标准及结合市场行情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本工程暂按建安造价71043729元人民币的1.2%作为监理服务费用报价的基础,即人民币85.25万元。最终具体按本工程施工结算审核后总造价为基数计取。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4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二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二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35号、闽建办筑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13日 08:00:00至2023年07月0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赣州市民政局采购赣州市老年公寓失能失智照护中心项目正式用电工程性谈判公告 2025-05-31
- 新干县线下江西卫视《天气预报》广告宣传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1
- 葛洲坝机电公司平坦原抽水蓄能电站消防设备及防火封堵专业分包采购公告 2025-05-31
-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32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32101标BIM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2025-05-31
- 修水县线下中粮集团定向儿童活动中心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1
- 龙港市新城龙湖区块8-20地块建设项目防火门供货及安装招标公告 2025-05-31
- 黄骅港煤炭港区五期工程总承包2台12m3洒水车租赁招标公告 2025-05-31
- 兰州翔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2000吨/年特种丁腈橡胶装置项目关键搅拌器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2025-05-30
- 山西阳泉矿区泊里煤矿项目一号回风大巷联络巷整巷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30
-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猫儿沟煤业有限公司河曲县黄河干流沿线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林业生态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2025-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