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3-2025年南昌县分公司广告制作服务类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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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3-2025年南昌县分公司广告制作服务类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3-2025年南昌县分公司广告制作服务类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注册后查看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满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3-2025年南昌县分公司广告制作服务类集中采购项目业务需求,故启动本次招标采购。
1.2招标内容:招标内容为南昌县分公司进行广告制作服务采购。
1.3采购预算金额:预算暂估为人民币230万元(不含增值税)。
1.4签约方式:框架合同,采取框架+订单模式。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 3 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为: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7合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框架份额执行完毕为止,最长不超过24个月。
1.8质量和技术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0年6月
至今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至少提供一份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的同类(广告制作服务类)项目合同。
以合同签订
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标的物、合同签字页)。如提供框架合同,框架合同里有具体金额的,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如签订的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则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其业绩将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不全、模糊不清无法确定为投标人业绩的,也将不予认可;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原件备查。
2.1.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员工数量不少于2人(必须包含设计主创人员及项目负责人)。
须提供团队人员信息情况表,且须提供2023年第1季度以来(其中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证明。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投标人应配合评标委员会对其提供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不予配合,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2.1.5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负责一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应由自身承担的安全生产事项。(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投标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将招标人广告制作服务信息内容泄露他人。(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投标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7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所有由中标人提供的产品(产品中所涉及到的授权、标识、图案、图片、字体、肖像、影音素材等内容)所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投标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6月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2023年6月13日8时30分至2023年6月2
17时3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3-2025年南昌县分公司广告制作服务类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注册后查看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满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3-2025年南昌县分公司广告制作服务类集中采购项目业务需求,故启动本次招标采购。
1.2招标内容:招标内容为南昌县分公司进行广告制作服务采购。
序号 | 涉及的主要 评估产品品类 |
项目类型 | 项目地点 |
1 | 广告制作 | 服务类 |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 |
1.3采购预算金额:预算暂估为人民币230万元(不含增值税)。
1.4签约方式:框架合同,采取框架+订单模式。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 3 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为:
序号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1 | 第一名 | 50% |
2 | 第二名 | 30% |
3 | 第三名 | 20% |
1.7合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框架份额执行完毕为止,最长不超过24个月。
1.8质量和技术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0年6月
(1)至少提供一份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的同类(广告制作服务类)项目合同。
以合同签订
2.1.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员工数量不少于2人(必须包含设计主创人员及项目负责人)。
须提供团队人员信息情况表,且须提供2023年第1季度以来(其中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证明。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投标人应配合评标委员会对其提供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不予配合,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2.1.5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负责一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应由自身承担的安全生产事项。(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投标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将招标人广告制作服务信息内容泄露他人。(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投标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7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所有由中标人提供的产品(产品中所涉及到的授权、标识、图案、图片、字体、肖像、影音素材等内容)所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投标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6月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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