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资源)整合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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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屏山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资源)整合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rcg001。
2.采购项目名称:屏山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资源)整合服务项目。
3.采购人:屏山县财瑞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资金情况:采购预算235.00万元(含税,奖励服务费不在采购预算内)(费用包含并不限于近三年审计报告服务费、地勘费、资产整合服务费、评估服务费、股权调配服务费等服务费)
四、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屏山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资源)整合服务项目》,(详第五章)。
1.屏山县资产资源整合服务,对屏山县资产(资源)进行深度挖掘,县属国有企业新增有效净资产装入(资产分配方案由县主管部门及县属国有企业根据资产详情确定),最终使屏山县属国有企业合计总资产规模达300亿元以上(目前合计总资产247亿元)。
2.新增净资产不低于80亿元(其中财瑞集团公司不低60亿元),并针对屏山县属国有企业现状制定公司资产整合方案(包括股权架构调整及划转、资产注入、资产(整合)服务总体方案、资产(整合)综合服务详细规划方案、问题解决措施、资产(整合)综合服务
计划、资产(整合)综合服务需配合的部门等方案),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地质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报告。
3.其中财瑞集团现有总资产62亿元,本次服务新增净资产不少于60亿元,实现资产总额达120亿元以上。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资质要求:
(1)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须在证监委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内);
(2)须具有国家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备案文件;
(3)近三年(2020年1月
至今)至少有3个城投企业资产整合或城投企业咨询服务项目的成功案例(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银行转款凭证等)。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招标活动;
(3)联合体应确定一家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4家;
(4)若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
磋商文件自2023年6月1
至2023年6月1
10:00- 12:00
14:00-16: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rcg001。
2.采购项目名称:屏山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资源)整合服务项目。
3.采购人:屏山县财瑞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资金情况:采购预算235.00万元(含税,奖励服务费不在采购预算内)(费用包含并不限于近三年审计报告服务费、地勘费、资产整合服务费、评估服务费、股权调配服务费等服务费)
四、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屏山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资源)整合服务项目》,(详第五章)。
1.屏山县资产资源整合服务,对屏山县资产(资源)进行深度挖掘,县属国有企业新增有效净资产装入(资产分配方案由县主管部门及县属国有企业根据资产详情确定),最终使屏山县属国有企业合计总资产规模达300亿元以上(目前合计总资产247亿元)。
2.新增净资产不低于80亿元(其中财瑞集团公司不低60亿元),并针对屏山县属国有企业现状制定公司资产整合方案(包括股权架构调整及划转、资产注入、资产(整合)服务总体方案、资产(整合)综合服务详细规划方案、问题解决措施、资产(整合)综合服务
3.其中财瑞集团现有总资产62亿元,本次服务新增净资产不少于60亿元,实现资产总额达120亿元以上。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资质要求:
(1)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须在证监委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内);
(2)须具有国家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备案文件;
(3)近三年(2020年1月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招标活动;
(3)联合体应确定一家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4家;
(4)若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磋商文件自2023年6月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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