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木垒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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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吉州木垒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农发【2023】2号”及“昌州发改项目【2023】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木垒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昌吉州木垒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实施地点:木垒县
(二)工程规模:铺设污水主管道9公里,支管道13公里,配套闸阀井检修井,污水处理设备及厂房等配套设施建设。
(三)招标范围:在建设规模、设计方案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方案,对所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即工程总承包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按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进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
(四)计划工期:2023年07月1
开工,2023年11月0
竣工,总工期120天(日历日)。其中设计周期20天(日历日)(含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核)(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批复的概算:200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
(六)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本次设计、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设计: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
3、施工: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
4、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12月-2023年5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
2)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本单位注册;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12月-2023年5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3)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12月-2023年5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4)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单位注册;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12月-2023年5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安全员。
5)若施工负责人符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5、投标人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已完成的类似设计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以合同签订
为准。
2)施工业绩: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表,
以竣工验收表
为准。
6、主要人员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2)施工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3)设计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且证明材料须体现设计负责人);
7、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2023年新成立的企业可不提供。
8、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三年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双方需满足各自专业在本项目中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2家(其中施工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0、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报名
1、招标文件发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0
11时00分至2023年07月03日11时00分(节假日不休息)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昌吉州木垒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农发【2023】2号”及“昌州发改项目【2023】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木垒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昌吉州木垒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实施地点:木垒县
(二)工程规模:铺设污水主管道9公里,支管道13公里,配套闸阀井检修井,污水处理设备及厂房等配套设施建设。
(三)招标范围:在建设规模、设计方案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方案,对所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即工程总承包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按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进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
(四)计划工期:2023年07月1
(五)批复的概算:200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
(六)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本次设计、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设计: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
3、施工: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
4、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12月-2023年5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
2)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本单位注册;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12月-2023年5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3)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12月-2023年5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4)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单位注册;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12月-2023年5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安全员。
5)若施工负责人符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5、投标人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已完成的类似设计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2)施工业绩: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表,
6、主要人员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2)施工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3)设计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且证明材料须体现设计负责人);
7、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2023年新成立的企业可不提供。
8、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三年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双方需满足各自专业在本项目中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2家(其中施工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0、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报名
1、招标文件发售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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