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地铁2023年信号设备及配件打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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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佛山地铁2023年信号设备及配件打包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佛山地铁2023年信号设备及配件打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G2023(SZ)XZ0051
佛山地铁2023年信号设备及配件打包采购项目(A包)(分包编号:Jp02300093-01)
佛山地铁2023年信号设备及配件打包采购项目(B包)(分包编号:Jp02300093-02)
佛山地铁2023年信号设备及配件打包采购项目(C包)(分包编号:Jp02300093-03)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所属类别为信号设备及配件等物资。本项目所采购物资使用于总部所辖各运营线路,根据实际到货情况进行线路归集。
2.3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佛山地铁2023年信号设备及配件打包采购项目(A包):主要为二号线物资(详见第六章 附件1);佛山地铁2023年信号设备及配件打包采购项目(B包):主要为南新线物资(详见第六章 附件2);佛山地铁2023年信号设备及配件打包采购项目(C包):主要为三号线物资(详见第六章 附件3)。
2.4服务期:36个月。
2.5本招标项目共分3个分包,各分包的招标控制价等情况如下:项目预算为人民币含税总价52,604,657.00元。
佛山地铁2023年信号设备及配件打包采购项目(A包):人民币含税总价23,388,223.00元;
佛山地铁2023年信号设备及配件打包采购项目(B包):人民币含税总价19,386,956.00元;
佛山地铁2023年信号设备及配件打包采购项目(C包):人民币含税总价9,829,478.00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拟投分包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6 合同计价方式:单价包干。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各包)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一个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采购清单内信号设备及配件相关项目)
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
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
或合同签订
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
为准);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
为准(如同时提供了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验收报告
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
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
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
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
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
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 06 月 07 日 17 时 30 分至2023年
06 月 14 日23时59分止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 / 分包,售后不退。
佛山地铁2023年信号设备及配件打包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佛山地铁2023年信号设备及配件打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G2023(SZ)XZ0051
佛山地铁2023年信号设备及配件打包采购项目(A包)(分包编号:Jp02300093-01)
佛山地铁2023年信号设备及配件打包采购项目(B包)(分包编号:Jp02300093-02)
佛山地铁2023年信号设备及配件打包采购项目(C包)(分包编号:Jp02300093-03)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所属类别为信号设备及配件等物资。本项目所采购物资使用于总部所辖各运营线路,根据实际到货情况进行线路归集。
2.3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佛山地铁2023年信号设备及配件打包采购项目(A包):主要为二号线物资(详见第六章 附件1);佛山地铁2023年信号设备及配件打包采购项目(B包):主要为南新线物资(详见第六章 附件2);佛山地铁2023年信号设备及配件打包采购项目(C包):主要为三号线物资(详见第六章 附件3)。
2.4服务期:36个月。
2.5本招标项目共分3个分包,各分包的招标控制价等情况如下:项目预算为人民币含税总价52,604,657.00元。
佛山地铁2023年信号设备及配件打包采购项目(A包):人民币含税总价23,388,223.00元;
佛山地铁2023年信号设备及配件打包采购项目(B包):人民币含税总价19,386,956.00元;
佛山地铁2023年信号设备及配件打包采购项目(C包):人民币含税总价9,829,478.00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拟投分包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6 合同计价方式:单价包干。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各包)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一个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采购清单内信号设备及配件相关项目)
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 06 月 07 日 17 时 30 分至2023年
06 月 14 日23时59分止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 / 分包,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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