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南部新城停车场(5处)建设项目地块五及地块七电气外网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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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XSG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南部新城停车场(5 处)建设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1】8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智慧城建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块五及地块七电气外网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南部新城停车场(5 处)建设项目-地块五及地块七电气外网工程总承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地块五:NG-04丙六十六路以东、南部新城回迁以北地块停车场,用电地址位于南部新城金宇南路与华顺街交汇,项目申请用电容量1269kW,现需建设高供高计一进二出环网箱1座,630kVA箱式变电站2座。10kV电源引自胜凯线5号环网箱,电源线路通道长度约175m×2根。
地块七:NG-07丙七十六路以东、丙九十五路以南地块停车场,用电地址位于南部新城金宇南路与丙七十六街交汇,项目申请用电容量1117.29kW。根据现有甲方提供容量需建设高供高计一进二出环网箱1座,500kVA箱式变电站1座、630kVA箱式变电站1座。
10kV电源引自胜凯线5号环网箱,电源线路通道长度约161m。
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工程计划投资:400.301万元;
2.4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2.5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023年7月1
至2023年8月1
。设计周期:中标后1
内完成设计成果。
2.6招标范围:长春市南部新城停车场(5 处)建设项目-地块五及地块七正式电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包含供电线路方案、配电室建设方案设备配置指标、设备安装图纸、预算书及正式电施工全过程跟踪咨询服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和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1施工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设计部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
至2022年12月3
)有一项(含一项)以上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电力工程相关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电力工程相关的设计或施工业绩)。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2年1月
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2年1月
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2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二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应由牵头人提供)
3.6其他主要人员:
(1)设计部分设计负责人1人,需具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设计人员2人,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施工部分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1人,具备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其他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以上人员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拟派的被授权人及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2022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
8时30分至2023年6月13日16时00分,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南部新城停车场(5 处)建设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1】8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智慧城建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块五及地块七电气外网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南部新城停车场(5 处)建设项目-地块五及地块七电气外网工程总承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地块五:NG-04丙六十六路以东、南部新城回迁以北地块停车场,用电地址位于南部新城金宇南路与华顺街交汇,项目申请用电容量1269kW,现需建设高供高计一进二出环网箱1座,630kVA箱式变电站2座。10kV电源引自胜凯线5号环网箱,电源线路通道长度约175m×2根。
地块七:NG-07丙七十六路以东、丙九十五路以南地块停车场,用电地址位于南部新城金宇南路与丙七十六街交汇,项目申请用电容量1117.29kW。根据现有甲方提供容量需建设高供高计一进二出环网箱1座,500kVA箱式变电站1座、630kVA箱式变电站1座。
10kV电源引自胜凯线5号环网箱,电源线路通道长度约161m。
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工程计划投资:400.301万元;
2.4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2.5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023年7月1
2.6招标范围:长春市南部新城停车场(5 处)建设项目-地块五及地块七正式电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包含供电线路方案、配电室建设方案设备配置指标、设备安装图纸、预算书及正式电施工全过程跟踪咨询服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和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1施工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设计部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2年1月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二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应由牵头人提供)
3.6其他主要人员:
(1)设计部分设计负责人1人,需具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设计人员2人,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施工部分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1人,具备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其他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以上人员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拟派的被授权人及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2022年1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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