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乡市新正街、东卓路城市道路工程1标段、2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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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乡市新正街、东卓路城市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2、项目名称: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乡市新正街、东卓路城市道路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一标段:8449.13万元,二标段82.12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建设规模: 新正街南起东卓路,北至东图路,全长742.1 米,红线宽45 米,道路等级为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东卓路西起新正街,东至新直街,全长599.99米,红线宽45米,道路等级为次干路,设计车速为40km/h;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污水、雨水、照明、交安管线、电力管沟、绿化等,具体内容以批复的可研为准。
5.2招标范围:一标段:该项目采用 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二标段:该项目设计、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5.3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市区
5.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5标段划分:2个标段。
5.6工期要求:一标段:18
历天;二标段:随EPC总承包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5.7质量要求:一标段:设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能按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标段: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18
历天;二标段:随EPC总承包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标段接受,二标段不接受。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二标段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仅牵头人提供);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前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6个月社保证明;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6个月社保证明;
3.4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6个月社保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
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二标段: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3.3项目总监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6个月社保证明;
3.4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6个月社保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
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6本次招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2023年6月
08:30至2023年6月13日18:00止(北京
,下同)。
四、投标截止
1、
:2023年6月2
8时30分(北京
)。
五、开标
1、
:2023年6月2
8时30分(北京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2、项目名称: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乡市新正街、东卓路城市道路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一标段:8449.13万元,二标段82.12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建设规模: 新正街南起东卓路,北至东图路,全长742.1 米,红线宽45 米,道路等级为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东卓路西起新正街,东至新直街,全长599.99米,红线宽45米,道路等级为次干路,设计车速为40km/h;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污水、雨水、照明、交安管线、电力管沟、绿化等,具体内容以批复的可研为准。
5.2招标范围:一标段:该项目采用 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二标段:该项目设计、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5.3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市区
5.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5标段划分:2个标段。
5.6工期要求:一标段:18
5.7质量要求:一标段:设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能按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标段: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18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标段接受,二标段不接受。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二标段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仅牵头人提供);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前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6个月社保证明;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6个月社保证明;
3.4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6个月社保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二标段: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3.3项目总监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6个月社保证明;
3.4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6个月社保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
3.6本次招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四、投标截止
1、
五、开标
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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