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新疆公司2023年电池共用管理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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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新疆公司2023年电池共用管理器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招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新疆公司2023年电池共用管理器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一体化电池共用管理器4端口约555套、一体化电池共用管理器6端口约555套,本项目按框架+订单形式进行部署,框架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实际下单数量以订单为准,详细技术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2采购估算金额:199.8万元(不含税)。
1.3标段划分及中标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产生1名,中标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4 供货周期:接到甲方采购订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供货到甲方指定地。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一体化电池共用管理器4端口单价限价为1700元/套(不含税),一体化电池共用管理器6端口单价限价为1900元/套(不含税),投标人在上述单价限价的基础上报统一折扣,且投标折扣≤1.00,投标人投标折扣大于最高投标折扣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条件:
2.1.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
2.1.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21年6月
至发布公告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2)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的,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扫描件。
2.1.3信誉状况:
(1)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最近的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以下情形: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行政处罚信息名单,③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截图,若为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5)查询路径:
①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投标人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须符合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否决其投标资格)。格式详见第六章第七条《资格审查资料》。
2.2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7月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8)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1)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2)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投标,同时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15)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对联合体及代理商的要求: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2023年6月
至2023年6月1
,10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
,下同)。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新疆公司2023年电池共用管理器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一体化电池共用管理器4端口约555套、一体化电池共用管理器6端口约555套,本项目按框架+订单形式进行部署,框架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实际下单数量以订单为准,详细技术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2采购估算金额:199.8万元(不含税)。
1.3标段划分及中标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产生1名,中标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4 供货周期:接到甲方采购订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供货到甲方指定地。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一体化电池共用管理器4端口单价限价为1700元/套(不含税),一体化电池共用管理器6端口单价限价为1900元/套(不含税),投标人在上述单价限价的基础上报统一折扣,且投标折扣≤1.00,投标人投标折扣大于最高投标折扣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条件:
2.1.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
2.1.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21年6月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2)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的,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扫描件。
2.1.3信誉状况:
(1)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最近的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以下情形: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行政处罚信息名单,③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截图,若为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5)查询路径:
①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投标人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须符合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否决其投标资格)。格式详见第六章第七条《资格审查资料》。
2.2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7月
(5)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
(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8)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1)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2)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投标,同时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15)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对联合体及代理商的要求: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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