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生活垃圾二级中转站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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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龙山县生活垃圾二级中转站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龙山县生活垃圾二级中转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发改环资【2023】7号)、《关于龙山县生活垃圾二级中转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龙建初设审字【2023】46号)、《关于核准龙山县生活垃圾二级中转站建设项目招投标相关事项的批复》(龙发改招 7号),项目业主为龙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要建设内容:(1)本项目建设规模:转运垃圾230t/d;(2)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座建筑面积约440.46平方米的生产管理用房,新建1座建筑面积约1038.36平方米的生活垃圾转运车间,配套建设1套除臭系统、1座废水池及洗车设施等;购置生活垃圾压缩设备、除臭系统、生活垃圾转运车辆等设备。项目总投资为概算总投资2347.86万元 ,其中:工程建设费1980.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1.60万元,预备费107.60万元,土地购置及征地拆迁费88.3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上级及县级财政资金,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龙山县生活垃圾二级中转站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
1.2.2 建设地点: 龙山县民安街道竹园社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1)本项目建设规模:转运垃圾230t/d;(2)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座建筑面积约440.46平方米的生产管理用房,新建1座建筑面积约1038.36平方米的生活垃圾转运车间,配套建设1套除臭系统、1座废水池及洗车设施等;购置生活垃圾压缩设备、除臭系统、生活垃圾转运车辆等设备。
1.3 工期要求: 15
历天((最终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其中设计工期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2
历天。) ☑天(日历日,下 同) □月□年 ;
1.4 招标范围:龙山县生活垃圾二级中转站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完成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和优化;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和限额优化设计,限时完成网上审查本工程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招标项目所在省、地市现行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的设计规范、标准和规定,并负责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并在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核后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建筑、安装、装饰、设备 调试后期维护等相关配套设施,直至整个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直到保修期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相关文件以及招标控制价中所包含的施工内容为准。
采购部分: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实施范围内有关的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保修工作等,由承包方实施采购内容,发包人进行监督。具体以采购清单为准。
1.5 质量要求:
( 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县、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 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 2000 年第 80 号令和国务院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 1 )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 2 )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 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保护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 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 CAD 版本。
2.10 其他要求:(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2 )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 5 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3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6月
至2023年6月
17时00起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 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即:投标截止
,下同)及开标
为2023年6月2
09 时00分(北京
,下同)。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龙山县生活垃圾二级中转站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龙山县生活垃圾二级中转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发改环资【2023】7号)、《关于龙山县生活垃圾二级中转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龙建初设审字【2023】46号)、《关于核准龙山县生活垃圾二级中转站建设项目招投标相关事项的批复》(龙发改招 7号),项目业主为龙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要建设内容:(1)本项目建设规模:转运垃圾230t/d;(2)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座建筑面积约440.46平方米的生产管理用房,新建1座建筑面积约1038.36平方米的生活垃圾转运车间,配套建设1套除臭系统、1座废水池及洗车设施等;购置生活垃圾压缩设备、除臭系统、生活垃圾转运车辆等设备。项目总投资为概算总投资2347.86万元 ,其中:工程建设费1980.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1.60万元,预备费107.60万元,土地购置及征地拆迁费88.3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上级及县级财政资金,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龙山县生活垃圾二级中转站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
1.2.2 建设地点: 龙山县民安街道竹园社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1)本项目建设规模:转运垃圾230t/d;(2)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座建筑面积约440.46平方米的生产管理用房,新建1座建筑面积约1038.36平方米的生活垃圾转运车间,配套建设1套除臭系统、1座废水池及洗车设施等;购置生活垃圾压缩设备、除臭系统、生活垃圾转运车辆等设备。
1.3 工期要求: 15
1.4 招标范围:龙山县生活垃圾二级中转站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完成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和优化;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和限额优化设计,限时完成网上审查本工程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招标项目所在省、地市现行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的设计规范、标准和规定,并负责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并在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核后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建筑、安装、装饰、设备 调试后期维护等相关配套设施,直至整个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直到保修期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相关文件以及招标控制价中所包含的施工内容为准。
采购部分: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实施范围内有关的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保修工作等,由承包方实施采购内容,发包人进行监督。具体以采购清单为准。
1.5 质量要求:
( 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县、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 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 2000 年第 80 号令和国务院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 1 )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 2 )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 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保护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 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 CAD 版本。
2.10 其他要求:(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2 )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 5 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3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6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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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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