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SUV新车价值上市培训活动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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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汽红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承办)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一汽红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标段名称:2023年SUV新车价值上市培训活动运营项目
2.2项目概述:开展HS3&新红旗HS5联合竞品对比试驾培训,开展HS7长测对比试驾培训,策划组织培训运营活动,传递红旗品牌形象及价值。提供培训及试驾活动方案、教学场地、试驾场地、学员餐饮、车辆运输、车辆租赁、培训助教、试驾教练及司机、培训及试驾使用物料、文案设计、宣传视频等培训活动基础保障,确保培训活动顺利实施,提高培训满意度。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3.1.1资质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
在2018年1月
前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资格预审申请人无需直接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资质:
1)资格预审申请人为企业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企业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资格预审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事业单位信息以开标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sydwfrxxcx/)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申请人资质的,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0-2022年)年平均营业额1000万元(含)及以上。提交申请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2021年、2022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具体要求如下: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 资产负债表为当年12月3
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为当年1月
至12月3
的报表;
6) 近三年(2020-2022年)年平均营业额1000万元(含)及以上(如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数据为准)。
3.1.3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0-2022年)内拥有主流合资及以上汽车品牌合作产品类培训运营的项目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建议英文合同中涉及评审的关键信息如服务
、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等提供中文翻译)(主流合资及以上汽车品牌:① 豪华品牌:红旗、奥迪、奔驰、宝马、沃尔沃、雷克萨斯、保时捷、捷豹、路虎、讴歌、英菲尼迪等;② 合资品牌:大众、丰田、本田、通用、日产等)。业绩需为申请人自身的,申请人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的业绩无效。
3.1.4人员要求: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符合项目要求资质的全职服务团队,服务项目的人数不少于10人,且均具有3年以上活动经验,其他项目负责人须具备8年以上活动经验,能够保证专人驻长春办公,申请人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的人员无效。提供服务项目所有人员连续6个月(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的社保证明及人员简历,并对简历真实性负责。(接受退休返聘员工;不接受第三方代缴人员)
a.如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应体现缴费单位名称、参保人员信息、开具证明机构名称及开具
,并加盖开具证明机构章或体现开具证明机构提供的校验真伪渠道)或个人参保证明复印件(现缴费单位应为投标人);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申请人人员资质的,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b.如为退休返聘员工,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复印件。
3.1.5其他要求:
(1)申请人资金垫付能力500万元以上,垫付
10个月及以上(含10个月);
(2)依据项目情况,设定绩效目标,项目执行费用的90%为固定结算费用,不参与考核,项目执行费用的10%与绩效进行捆绑,按绩效达成情况进行结算;
(3)申请人能开具“培训服务费”或以其他方式体现培训服务的发票。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函。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分公司资格预审申请。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资格预审申请。
3.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请于2023-6-1 23:00至2023-6-6 23:00(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800元。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
为2023-6-9 8:30。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汽红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承办)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一汽红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标段名称:2023年SUV新车价值上市培训活动运营项目
2.2项目概述:开展HS3&新红旗HS5联合竞品对比试驾培训,开展HS7长测对比试驾培训,策划组织培训运营活动,传递红旗品牌形象及价值。提供培训及试驾活动方案、教学场地、试驾场地、学员餐饮、车辆运输、车辆租赁、培训助教、试驾教练及司机、培训及试驾使用物料、文案设计、宣传视频等培训活动基础保障,确保培训活动顺利实施,提高培训满意度。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3.1.1资质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
资格预审申请人无需直接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资质:
1)资格预审申请人为企业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企业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资格预审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事业单位信息以开标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sydwfrxxcx/)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申请人资质的,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0-2022年)年平均营业额1000万元(含)及以上。提交申请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2021年、2022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具体要求如下: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 资产负债表为当年12月3
6) 近三年(2020-2022年)年平均营业额1000万元(含)及以上(如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数据为准)。
3.1.3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0-2022年)内拥有主流合资及以上汽车品牌合作产品类培训运营的项目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建议英文合同中涉及评审的关键信息如服务
3.1.4人员要求: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符合项目要求资质的全职服务团队,服务项目的人数不少于10人,且均具有3年以上活动经验,其他项目负责人须具备8年以上活动经验,能够保证专人驻长春办公,申请人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的人员无效。提供服务项目所有人员连续6个月(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的社保证明及人员简历,并对简历真实性负责。(接受退休返聘员工;不接受第三方代缴人员)
a.如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应体现缴费单位名称、参保人员信息、开具证明机构名称及开具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申请人人员资质的,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b.如为退休返聘员工,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复印件。
3.1.5其他要求:
(1)申请人资金垫付能力500万元以上,垫付
(2)依据项目情况,设定绩效目标,项目执行费用的90%为固定结算费用,不参与考核,项目执行费用的10%与绩效进行捆绑,按绩效达成情况进行结算;
(3)申请人能开具“培训服务费”或以其他方式体现培训服务的发票。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函。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分公司资格预审申请。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资格预审申请。
3.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请于2023-6-1 23:00至2023-6-6 23:00(北京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800元。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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