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工程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12t塔式起重机购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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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海油工程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12t塔式起重机购置 招标人: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海油工程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12t塔式起重机购置 标段(包)编号:23-CNCCC-HW-GK-1336/0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购置的塔式起重机,用于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总装场地(二期),该塔式起重机的设计、结构、性能、安装、试验和验收等须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塔式起重机 主要技术规格:12t平头塔式起重机 数量:4台 交货地点: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临港基地项目现场。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天完成制造,收到通知7天到货。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原件备查)
a.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b.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本次接受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全资的销售公司或控股的销售公司参与投标,此两类销售公司视为制造商。如为其全资或控股的销售公司,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
(4)投标人投标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体系认证证书能够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的,应以核实结果为准。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要求为准。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核实结果不符,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塔式起重机、升降机。
(2)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业绩要求: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自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2个塔式起重机的供货业绩合同(2个合同),每个业绩合同中至少包含一项最大起重量不小于12吨的塔式起重机,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
、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最大起重量及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证明可以是到货交接签收文件或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验收报告等,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中需体现物资名称、金额、数量或合同号等相关信息)。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
、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最大起重量及到货验收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无 其他要求: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领取
:2023年06月0
到2023年06月0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2023年06月2
09时00分
招标项目名称:海油工程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12t塔式起重机购置 招标人: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海油工程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12t塔式起重机购置 标段(包)编号:23-CNCCC-HW-GK-1336/0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购置的塔式起重机,用于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总装场地(二期),该塔式起重机的设计、结构、性能、安装、试验和验收等须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塔式起重机 主要技术规格:12t平头塔式起重机 数量:4台 交货地点: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临港基地项目现场。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天完成制造,收到通知7天到货。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原件备查)
a.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b.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本次接受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全资的销售公司或控股的销售公司参与投标,此两类销售公司视为制造商。如为其全资或控股的销售公司,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
(4)投标人投标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体系认证证书能够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的,应以核实结果为准。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要求为准。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核实结果不符,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塔式起重机、升降机。
(2)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业绩要求: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自2020年1月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领取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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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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