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资-研发-乘用车碰撞用加速度传感器-20230214009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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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研发-乘用车碰撞用加速度传感器-20230214009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货物采购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采购货物名称:项目投资-研发-乘用车碰撞用加速度传感器-20230214009
2.2采购货物数量:预计共采购300只(套)加速度传感器,每个传感器含有单独的三轴向安装块和配套安装工具包,实际采购数量以奔腾开发院实际试验损耗需求为准
2.3交货地点:一汽研发总院创新试验基地被动安全实验室(和谐大街与富奥大路交汇)
2.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按奔腾开发院需求
交货,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框架协议
2.5 最高投标限价:有,(不含税)716,850.00(元)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为企业的,投标人的企业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的事业单位信息以开标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sydwfrxxcx/)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
提交投标人自行出具的2020、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或提交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2021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成立
介于2020年1月
至2020年12月3
的,免于提交2020年资料;投标人成立
晚于2021年1月
的,免于提交2020和2021年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必须是已经客户使用的,须至少提供1个可证明某客户使用过该投标产品的商务合同及验收文件(预验收/终验收报告,或者产品发货单加客户签收单),商务合同签订日期需要在2019年1月
及以后,具体要求如下:
1) 可以提供制造商业绩(即制造商和购买方之间的双方合同);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应附上对应合同的预验收/终验收报告,或者产品发货单加客户签收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提供具有投标货物销售权的公司为投标人出具的授权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 授权证明材料应有授权公司的签字或盖章;
2) 授权证明材料在开标当日应处于有效期内;
3) 授权证明材料中如有区域限制,应当覆盖项目现场所在地区。
3.4本次招标接受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分公司应具备与招标人直接签署合同的能力;2)分公司使用总公司的资质、财务、业绩证明材料无效。
3.5本次招标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小规模纳税人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提供《小规模纳税人声明函》。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被一汽集团列入黑名单期限内或被一汽奔腾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3
20:00至2023年6月
20:00(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货物采购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采购货物名称:项目投资-研发-乘用车碰撞用加速度传感器-20230214009
2.2采购货物数量:预计共采购300只(套)加速度传感器,每个传感器含有单独的三轴向安装块和配套安装工具包,实际采购数量以奔腾开发院实际试验损耗需求为准
2.3交货地点:一汽研发总院创新试验基地被动安全实验室(和谐大街与富奥大路交汇)
2.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按奔腾开发院需求
2.5 最高投标限价:有,(不含税)716,850.00(元)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为企业的,投标人的企业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的事业单位信息以开标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sydwfrxxcx/)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
提交投标人自行出具的2020、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或提交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2021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成立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必须是已经客户使用的,须至少提供1个可证明某客户使用过该投标产品的商务合同及验收文件(预验收/终验收报告,或者产品发货单加客户签收单),商务合同签订日期需要在2019年1月
1) 可以提供制造商业绩(即制造商和购买方之间的双方合同);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应附上对应合同的预验收/终验收报告,或者产品发货单加客户签收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提供具有投标货物销售权的公司为投标人出具的授权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 授权证明材料应有授权公司的签字或盖章;
2) 授权证明材料在开标当日应处于有效期内;
3) 授权证明材料中如有区域限制,应当覆盖项目现场所在地区。
3.4本次招标接受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分公司应具备与招标人直接签署合同的能力;2)分公司使用总公司的资质、财务、业绩证明材料无效。
3.5本次招标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小规模纳税人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提供《小规模纳税人声明函》。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被一汽集团列入黑名单期限内或被一汽奔腾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3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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