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鄯善采油管理区干化池底泥等含油危险废物委托处理服务采购公告
日期:2023-05-30
收藏项目
吐哈油田2023-20
鄯善采油管理区干化池底泥等含油危险废物委托处理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吐哈油田公司,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吐哈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吐哈油田公司安排,为消除干化池VOCs排放,管理区加大了对干化池清理力度,随之产生大量干化池底泥,属于含油危险废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章第七十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因此管理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干化池底泥及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确保新产生的含油废物能够及时得到无害化处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要求。
2.2 招标范围:对管理区的干化池底泥及生产过程中新产生的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包括但不仅限于干化池清理后底泥、落地油土、清罐油泥、污水处置装置排泥以及管线泄漏产生的油土各类污泥约1.5万吨需委托乙方进行无害化处置。废物类别:HW08,处置的危险废物类别包括但不限于:分离器、储罐油泥、清干化池、隔油池污泥(废物代码:071-001-08)、油土油泥(071-001-08),处置标准符合国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油危险废物处置标准。处理后的废渣含油率低于2%,达标废渣处置要符合乙方环评批复要求并按照环保部门要求的方式自行处置,处理后的废渣、危废原料拉运均由乙方负责。
2.3服务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607-2011)《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油气田勘探开采行业废弃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技术标准、《吐哈油田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办法》(吐哈油字〔2021〕111号)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处理后的废渣达到国家要求的最新标准要求,如若国家出台新的相关标准,按新标准执行。中标单位按项目单位要求在指定地点接收危险废物,在办理转移联单后,负责危险废物的拉运、处理及还原土处置。中标单位自接收危险废物起,所有的环保及法律风险均按规定向中标单位移交。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12月3
。
2.5.服务地点:注册后查看
2.6 标段划分:不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2 投标供应商不得有以下情形: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②在吐哈油田被暂停准入、列入黑名单且尚未恢复的(准入过期除外);
3.3 实缴资本200万元及以上;(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年度报告截图或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或经工商部门出具的实缴出资信息证明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有效的危废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包括可处理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其中至少包括分离器、储罐油泥、清干化池、隔油池污泥(废物代码:071-001-08)、油土油泥(071-001-08)。
3.6业绩要求: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有类似或相关业绩(附业绩合同)。
3.7有符合本项目危险废物运输资质或与有资质单位的合同(协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3
23:00:00至2023年06月0
23:59:59(北京
,下同)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及开标
,下同)为2023年06月1
15时30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吐哈油田公司,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吐哈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吐哈油田公司安排,为消除干化池VOCs排放,管理区加大了对干化池清理力度,随之产生大量干化池底泥,属于含油危险废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章第七十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因此管理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干化池底泥及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确保新产生的含油废物能够及时得到无害化处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要求。
2.2 招标范围:对管理区的干化池底泥及生产过程中新产生的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包括但不仅限于干化池清理后底泥、落地油土、清罐油泥、污水处置装置排泥以及管线泄漏产生的油土各类污泥约1.5万吨需委托乙方进行无害化处置。废物类别:HW08,处置的危险废物类别包括但不限于:分离器、储罐油泥、清干化池、隔油池污泥(废物代码:071-001-08)、油土油泥(071-001-08),处置标准符合国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油危险废物处置标准。处理后的废渣含油率低于2%,达标废渣处置要符合乙方环评批复要求并按照环保部门要求的方式自行处置,处理后的废渣、危废原料拉运均由乙方负责。
2.3服务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607-2011)《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油气田勘探开采行业废弃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技术标准、《吐哈油田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办法》(吐哈油字〔2021〕111号)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处理后的废渣达到国家要求的最新标准要求,如若国家出台新的相关标准,按新标准执行。中标单位按项目单位要求在指定地点接收危险废物,在办理转移联单后,负责危险废物的拉运、处理及还原土处置。中标单位自接收危险废物起,所有的环保及法律风险均按规定向中标单位移交。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2.5.服务地点:注册后查看
2.6 标段划分:不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2 投标供应商不得有以下情形: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②在吐哈油田被暂停准入、列入黑名单且尚未恢复的(准入过期除外);
3.3 实缴资本200万元及以上;(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年度报告截图或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或经工商部门出具的实缴出资信息证明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有效的危废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包括可处理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其中至少包括分离器、储罐油泥、清干化池、隔油池污泥(废物代码:071-001-08)、油土油泥(071-001-08)。
3.6业绩要求: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有类似或相关业绩(附业绩合同)。
3.7有符合本项目危险废物运输资质或与有资质单位的合同(协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3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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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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