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教育培训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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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新城教育培训中心景观绿化及零星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如皋市融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如皋市新城教育培训中心景观绿化及零星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如皋市新城教育培训中心内,如皋市新城高中景观绿化及零星附属设施工程,铺装面积约20000m2,绿化面积约4000m2,其中海绵城市约1450m2。北门卫、公厕建筑面积65.36平方米;东大门建筑面积24.8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技术要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投资额1915.13万元。
2.1.4工期要求:6
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如皋市新城教育培训中心内,如皋市新城高中景观绿化及零星附属设施工程,铺装面积约20000m2,绿化面积约4000m2,其中海绵城市约1450m2。北门卫、公厕建筑面积65.36平方米;东大门建筑面积24.8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技术要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2)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1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乡镇级职称除外。(如工程师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绿化专业,则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⑴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⑵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⑶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⑷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2018年1月
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过单份中标通知书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 (业绩内容须包括硬质景观内容,不接受单纯苗木绿化业绩)
⑴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确认);
⑵所提供的业绩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须同时提供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得的中标通知书(或进场交易证明书)。直接发包或未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得的业绩,须同时提供审计部门或中介审计机构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审核)证明材料;
⑶不接受招商建设项目业绩和联合体项目业绩;
⑷
以竣工后首次验收
为准;
⑸项目负责人、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项目金额不一致的,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⑹本项目不接受项目负责人变更过的业绩。
3.4.2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3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4自2021年5月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5自2022年5月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6自2023年2月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7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为:2023年5月3
至2023年6月1
9:00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新城教育培训中心景观绿化及零星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如皋市融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如皋市新城教育培训中心景观绿化及零星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如皋市新城教育培训中心内,如皋市新城高中景观绿化及零星附属设施工程,铺装面积约20000m2,绿化面积约4000m2,其中海绵城市约1450m2。北门卫、公厕建筑面积65.36平方米;东大门建筑面积24.8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技术要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投资额1915.13万元。
2.1.4工期要求:6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如皋市新城教育培训中心内,如皋市新城高中景观绿化及零星附属设施工程,铺装面积约20000m2,绿化面积约4000m2,其中海绵城市约1450m2。北门卫、公厕建筑面积65.36平方米;东大门建筑面积24.8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技术要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2)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1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乡镇级职称除外。(如工程师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绿化专业,则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⑴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⑵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⑶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⑷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2018年1月
⑴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确认);
⑵所提供的业绩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须同时提供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得的中标通知书(或进场交易证明书)。直接发包或未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得的业绩,须同时提供审计部门或中介审计机构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审核)证明材料;
⑶不接受招商建设项目业绩和联合体项目业绩;
⑷
⑸项目负责人、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项目金额不一致的,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⑹本项目不接受项目负责人变更过的业绩。
3.4.2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3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4自2021年5月
3.4.5自2022年5月
3.4.6自2023年2月
3.4.7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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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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