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仙女湖区水库安全巩固工程及灌溉能力提升项目一期施工(1-5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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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余市仙女湖区水库安全巩固工程及灌溉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已批准建设,招标人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农村工作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余市仙女湖境内;
2.2 招标规模:约5753万元(详见标段划分情况表);
2.3 计划工期:18
2.4 标段划分:5个施工标;
2.5 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内容;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合格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不设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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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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