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公司(化验分析)外协科技项目(2022-2024年度第二批)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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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2022-20
吉林油田公司化验分析外协科技项目。;
2.1.2本项目预计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定商定价不定量,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1.3项目地点:吉林油田或乙方所在地;
2.1.4框架期限: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至20
12月3
;具体合同在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至20
12月3
期限内签订;框架额度范围内开工或实施的工程、服务项目,适用框架招标结果;
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6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地层古生物鉴定、测年,岩石成分,岩石物性、电性、孔隙结构,岩石力学渗流、含油性分析,储层敏感性分析,烃源岩分析,天然气组分分析、驱替实验,CO2驱替、驱油效率研究;天然气、含水油、三次采油采出流体等参数流变性分析;固完井液、钻井液性能测试分析;探井、评价井、开发井岩心分析以及化学驱、二氧化碳驱室内实验分析(专业类别有烃源岩地球化学、储集岩特征、储层物性及微观、三次采油四方面的实验分析)等与石油相关的化验分析。
2.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3项目工作量及其分配方案(原则):框架入围单位提供技术方案,甲方(承担单位)组成专家组对技术方案打分,权重60%;本次招标入围总分,权重40%。选取技术方案分与招标入围总分之和最高分的框架入围单位作为该项目外协合作单位;
2.2.4中标人数量:当n≥16时,m=15;当n=14或15时,m=13;当n=12或13时,m=11;当n=10或11时,m=9;当n=8或9时,m=7;当n=6或7时,m=5;当n=4或5时,m=3; n≤3时,重新组织招标。其中:n表示有效投标人数量, m表示中标人数量;中标人数量最多不能超过15家,最少不能低于3家;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向中标人收取单项合同额5% 的履约保证金;
2.3.3服务费,中标方(中石油内部企业、多源实业及下属单位(含改制前后企业)、公司改制企业及下属单位、免办准入项目承包商除外)需向招标人按项目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二加税费缴纳服务费。
2.3.4招标代理服务费:无;
2.3.5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务资格条件
3.1法律
3.1.1 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且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基本信息”截屏,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
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
,三年内指2018年4月
到2021年4月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与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服务、技术等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的,且到开标日行政处罚仍未执行完毕,可能对履行本项目产生影响的“行政处罚信息”,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屏;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当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的相关内容查询截屏;事业单位不须提供)(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
3.2 财务
3.2.1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审计报告中披露的资产负债率必须低于100%(多源实业集团、改制单位、中油集团公司内部单位及乙方市场垄断性企业可适当放宽)。
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财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报告中的资产负债率必须低于100%,且报告中反映的生产经营情况不能出现重大风险。
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3.3安全
3.3.1安全监管人员。指定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即可。
3.3.2保险。提供工伤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商业保险,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3.3应急预案。提供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以及应急联系方式。
3.3.4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4专业
3.4.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985、211及石油类高校,中央、省属国有企业及下属企业,国内技术实力雄厚且达到行业领先水平非国有企业;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水平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4.2人员。具有油气田开发专业、地质勘探专业教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1人及以上,且具有油气田开发专业、地质勘探专业、地面建设与油气储运专业、物探专业、钻井工程专业、采油工程专业、机械专业、计算机相关专业副教授或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5人及以上。
3.4.3具有能完成本专业科技项目的设备、仪器。
3.4.4知识产权。
拥有2019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
范围内化验分析专业的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项及以上。
3.4.5业绩。拥有 2019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
范围内化验分析专业与国内石油石化行业签订科研合同一项及以上。
3.4.6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应承诺条款作出承诺。
3.5公共条款
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5.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5.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5.5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5.6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5.7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需承诺:中标后,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5.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说明:除有特殊说明外,本项目中“近三年”均指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2023年05月1
至 2023年05月2
注册后查看报名事宜。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投标截止
和开标
(网上开标) :2023年 06月0
09时 00分(北京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2022-20
2.1.2本项目预计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定商定价不定量,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1.3项目地点:吉林油田或乙方所在地;
2.1.4框架期限: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至20
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6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地层古生物鉴定、测年,岩石成分,岩石物性、电性、孔隙结构,岩石力学渗流、含油性分析,储层敏感性分析,烃源岩分析,天然气组分分析、驱替实验,CO2驱替、驱油效率研究;天然气、含水油、三次采油采出流体等参数流变性分析;固完井液、钻井液性能测试分析;探井、评价井、开发井岩心分析以及化学驱、二氧化碳驱室内实验分析(专业类别有烃源岩地球化学、储集岩特征、储层物性及微观、三次采油四方面的实验分析)等与石油相关的化验分析。
2.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3项目工作量及其分配方案(原则):框架入围单位提供技术方案,甲方(承担单位)组成专家组对技术方案打分,权重60%;本次招标入围总分,权重40%。选取技术方案分与招标入围总分之和最高分的框架入围单位作为该项目外协合作单位;
2.2.4中标人数量:当n≥16时,m=15;当n=14或15时,m=13;当n=12或13时,m=11;当n=10或11时,m=9;当n=8或9时,m=7;当n=6或7时,m=5;当n=4或5时,m=3; n≤3时,重新组织招标。其中:n表示有效投标人数量, m表示中标人数量;中标人数量最多不能超过15家,最少不能低于3家;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向中标人收取单项合同额5% 的履约保证金;
2.3.3服务费,中标方(中石油内部企业、多源实业及下属单位(含改制前后企业)、公司改制企业及下属单位、免办准入项目承包商除外)需向招标人按项目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二加税费缴纳服务费。
2.3.4招标代理服务费:无;
2.3.5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务资格条件
3.1法律
3.1.1 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且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基本信息”截屏,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
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
3.2 财务
3.2.1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审计报告中披露的资产负债率必须低于100%(多源实业集团、改制单位、中油集团公司内部单位及乙方市场垄断性企业可适当放宽)。
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财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报告中的资产负债率必须低于100%,且报告中反映的生产经营情况不能出现重大风险。
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3.3安全
3.3.1安全监管人员。指定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即可。
3.3.2保险。提供工伤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商业保险,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3.3应急预案。提供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以及应急联系方式。
3.3.4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4专业
3.4.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985、211及石油类高校,中央、省属国有企业及下属企业,国内技术实力雄厚且达到行业领先水平非国有企业;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水平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4.2人员。具有油气田开发专业、地质勘探专业教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1人及以上,且具有油气田开发专业、地质勘探专业、地面建设与油气储运专业、物探专业、钻井工程专业、采油工程专业、机械专业、计算机相关专业副教授或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5人及以上。
3.4.3具有能完成本专业科技项目的设备、仪器。
3.4.4知识产权。
拥有2019年1月
3.4.5业绩。拥有 2019年1月
3.4.6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应承诺条款作出承诺。
3.5公共条款
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5.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5.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5.5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5.6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5.7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需承诺:中标后,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5.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说明:除有特殊说明外,本项目中“近三年”均指2020年1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投标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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