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2023年衡阳电信蒸水桥西头电梯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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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2023年衡阳电信蒸水桥西头电梯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2023年衡阳电信蒸水桥西头电梯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2023年衡阳电信蒸水桥西头电梯及配套服务采购,即更换一部电梯及配套土建施工(含材料),新购电梯技术参数见附件一“蒸水桥西头电梯技术规范书”,配套土建施工工作量见附件二“蒸水桥西头电梯更换土建整改及附加工作量清单”。
1.2、项目规模:本项目预计总金额为95万元(不含税)
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一名中标人
1.4、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92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或由法人授权的分公司,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2.2 (1)供应商为电梯制造商的,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证书的复印件。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证书的复印件。
(3)同一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或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且制造商和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投标截止
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
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
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 2023年5月2
至2023年6月
,每日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2023年衡阳电信蒸水桥西头电梯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2023年衡阳电信蒸水桥西头电梯及配套服务采购,即更换一部电梯及配套土建施工(含材料),新购电梯技术参数见附件一“蒸水桥西头电梯技术规范书”,配套土建施工工作量见附件二“蒸水桥西头电梯更换土建整改及附加工作量清单”。
1.2、项目规模:本项目预计总金额为95万元(不含税)
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一名中标人
1.4、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92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或由法人授权的分公司,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2.2 (1)供应商为电梯制造商的,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证书的复印件。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证书的复印件。
(3)同一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或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且制造商和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投标截止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
(8)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
(9)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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