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2023年手机银行辅助营销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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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2023年手机银行辅助营销服务外包,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面向社会公开选取第三方服务单位为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开展手机银行辅助营销服务外包工作;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手机银行用户新增辅助服务:
向个人客户宣传、营销建行手机银行并指导客户下载安装建行手机银行客户端。指导个人客户通过手机自助、互联网站、网上银行、柜台签约等方式开通建行手机银行,成为手机银行新用户(包括普通客户和高级客户);
(2)手机银行MAU用户新增辅助服务:
指导手机银行客户在月度内成功登陆手机银行1次(含)或通过手机银行进行交易(如:缴费、信用卡还款等),客户当月成为手机银行MAU活跃用户;
(3)一键绑卡客户新增辅助服务:
指导客户通过建行手机银行“一键绑卡”功能使用建行账户绑定第三方支付平台(包括财付通、支付宝、京东、美团、拼多多、字节跳动、其他等),成为快捷支付绑卡客户;
(4)配合完成招标人组织的外出营销辅助服务;
具体采购需求等内容详见《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2.3招标规模:约704.9万元(含税);
2.4服务地点:招标人下辖所有二级行、各营业网点及招标人指定的其他服务地点;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
止;
2.6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业务管理要求及考核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最终只能中选其中一个标段。项目采用先评先中的原则,评标顺序为第一、二标段。如同一单位已在先评标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评标标段中只参与评审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推荐顺序依次递补。
注:中标单位实施份额按照各占50%进行分配;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的服务工作完成进度和质量等考核情况进行份额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应具有从事手机银行辅助营销服务外包的经验;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人员要求:
(1)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员工人数不得少于30人,且在服务期内,须安排一名项目管理人员到招标人办公点协助招标人制定本项目涉及到的服务工作;提供与员工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2)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的工作计划配置足额的服务人员并与所有拟派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实施期间拟派人员不得少于100人(提供承诺书);
3.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度至今连续三个月的:①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注: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3.4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
至少承担过一项规模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服务项目;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连续三年亏损的情况,不存在连续三年资产负债率超过100%的情况;须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表;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没有被注销、解散、停业、破产等相关负面舆情信息;当前不存在作为被告涉嫌重大侵权的法律纠纷;未处于“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行政处罚期内;
(2)自2020年1月
以来,投标人未被官方媒体或主管部门官网列入失信名单,包括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注:查询
应为公告发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前进行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投标人存在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未处于建设银行云南地区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8投标人需承诺满足或不存在以下列情形:
(1)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4)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5)被纳入工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且尚未被移除;
(6)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7)招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9营业场所要求:投标人具有办公固定营业场所,需提供有效的产权证明或不低于1年且还在有效租期内的租房合同。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发售
为2023年05月2
17时00分至2023年06月0
23时59分(北京
,下同)。
本项目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2023年手机银行辅助营销服务外包,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面向社会公开选取第三方服务单位为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开展手机银行辅助营销服务外包工作;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手机银行用户新增辅助服务:
向个人客户宣传、营销建行手机银行并指导客户下载安装建行手机银行客户端。指导个人客户通过手机自助、互联网站、网上银行、柜台签约等方式开通建行手机银行,成为手机银行新用户(包括普通客户和高级客户);
(2)手机银行MAU用户新增辅助服务:
指导手机银行客户在月度内成功登陆手机银行1次(含)或通过手机银行进行交易(如:缴费、信用卡还款等),客户当月成为手机银行MAU活跃用户;
(3)一键绑卡客户新增辅助服务:
指导客户通过建行手机银行“一键绑卡”功能使用建行账户绑定第三方支付平台(包括财付通、支付宝、京东、美团、拼多多、字节跳动、其他等),成为快捷支付绑卡客户;
(4)配合完成招标人组织的外出营销辅助服务;
具体采购需求等内容详见《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2.3招标规模:约704.9万元(含税);
2.4服务地点:招标人下辖所有二级行、各营业网点及招标人指定的其他服务地点;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
2.6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业务管理要求及考核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最终只能中选其中一个标段。项目采用先评先中的原则,评标顺序为第一、二标段。如同一单位已在先评标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评标标段中只参与评审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推荐顺序依次递补。
注:中标单位实施份额按照各占50%进行分配;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的服务工作完成进度和质量等考核情况进行份额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应具有从事手机银行辅助营销服务外包的经验;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人员要求:
(1)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员工人数不得少于30人,且在服务期内,须安排一名项目管理人员到招标人办公点协助招标人制定本项目涉及到的服务工作;提供与员工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2)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的工作计划配置足额的服务人员并与所有拟派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实施期间拟派人员不得少于100人(提供承诺书);
3.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度至今连续三个月的:①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注: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3.4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连续三年亏损的情况,不存在连续三年资产负债率超过100%的情况;须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表;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没有被注销、解散、停业、破产等相关负面舆情信息;当前不存在作为被告涉嫌重大侵权的法律纠纷;未处于“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行政处罚期内;
(2)自2020年1月
(3)投标人未处于建设银行云南地区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8投标人需承诺满足或不存在以下列情形:
(1)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4)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5)被纳入工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且尚未被移除;
(6)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7)招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9营业场所要求:投标人具有办公固定营业场所,需提供有效的产权证明或不低于1年且还在有效租期内的租房合同。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发售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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