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红岗采油厂采油八队海21站、大61站运输供气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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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红岗采油厂采油八队现有两座中转站,即海21站、大61站,这两座站场均为孤立系统,周围无天然气管网,目前以燃油生产为主,年耗燃油2700吨,集输能耗高、燃油锅炉故障率高、集输系统稳定性差。为了降低系统能耗,解决集输系统不稳定性问题,拟采用拉运天然气生产模式。现就采油八队海21站、大61站运输供气项目对外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计划实施三年,服务气量1200万方,金额1500万元。每年签署一个合同,每年结算一次。(不含税,结算金额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本项目属于集团公司依规招标项目;
2.1.2本项目预计金额1500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定商定价招标,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项目框架期限:自授标之日起2年;
2.1.3项目地点:吉林油田红岗采油厂采油八队海21站、大61站(大安市海坨乡大榆树、大安市戈壁能源公司附近);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
;
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6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
2.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3项目工作量及其分配方案(原则):100%
2.2.4中标人数量:拟确定1家中标人;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详见《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3.3服务费,中标方(中石油内部企业、多源实业及下属单位(含改制前后企业)、公司改制企业及下属单位、免办准入项目承包商除外)需向招标人按项目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二加税费缴纳服务费。
2.3.4招标代理服务费:无;
2.3.5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商务资格条件
法律
3.1.1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且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基本信息”截屏,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
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
,三年内指2018年4月
到2021年4月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与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服务、技术等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的,且到开标日行政处罚仍未执行完毕,可能对履行本项目产生影响的“行政处罚信息”,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屏,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当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的相关内容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标现场,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承包商评价,不存在“警告未整改”、“清除未到期”情形。)
财务
3.1.5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审计报告中披露的资产负债率必须低于100%(多源实业集团、改制单位、中油集团公司内部单位及乙方市场垄断性企业可适当放宽)。
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财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报告中的资产负债率必须低于100%,且报告中反映的生产经营情况不能出现重大风险。
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3.2技术资格条件
3.2.1安全监管人员。指定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即可。
3.2.2特种作业人员。项目涉及电工作业,需提供至少一名电工人员有效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2.3设备检验合格证。项目涉及天然气槽车特种设备,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所有天然气槽车的出厂合格证或在有效期的检验合格证。
3.2.4保险。提供工伤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商业保险,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2.5应急预案。提供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以及应急联系方式。
3.2.6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或投标队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时,须附由曾经服务过的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证明。
3.3专业
3.3.1 资质
3.3.1投标人提供有效“燃气经营许证”或“危化品运输许可证”。
3.3.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
3.3.3组织管理人员至少1名,司机至少2名、押运员至少1人,操作人员3人。提供以上人员工作履历、学历证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同时组织管理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司机提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提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操作人员提供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3.3.4设备及配套场地设施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自有提供设备发票,租赁提供租赁合同)天然气专用槽车至少3台,容积至少22.1m³/台,车头2台、减压撬2台(压力等级满足25-0.15MPa减压需求)具体数量以实际项目需要为准,满足甲方供气需求,其中天然气专用槽车须提供资料:行驶证,营运证,设备年度检验报告,设备定期检验(大检)报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车头提供行驶证,年度检验凭证。减压撬提供说明书、名牌及图片。
3.3.5业绩 至少具有1项天然气运输和配送经验,须提供业绩运输合同和发票扫描件及由曾经服务过的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证明。
3.3.6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
3.4公共条款
3.4.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4.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4.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4.5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4.6 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4.7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4.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3.4.9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注:除有特殊说明外,本项目近三年均指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2023年05月2
至 2023年05月3
内报名。(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红岗采油厂采油八队现有两座中转站,即海21站、大61站,这两座站场均为孤立系统,周围无天然气管网,目前以燃油生产为主,年耗燃油2700吨,集输能耗高、燃油锅炉故障率高、集输系统稳定性差。为了降低系统能耗,解决集输系统不稳定性问题,拟采用拉运天然气生产模式。现就采油八队海21站、大61站运输供气项目对外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计划实施三年,服务气量1200万方,金额1500万元。每年签署一个合同,每年结算一次。(不含税,结算金额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本项目属于集团公司依规招标项目;
2.1.2本项目预计金额1500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定商定价招标,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项目框架期限:自授标之日起2年;
2.1.3项目地点:吉林油田红岗采油厂采油八队海21站、大61站(大安市海坨乡大榆树、大安市戈壁能源公司附近);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
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6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
2.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3项目工作量及其分配方案(原则):100%
2.2.4中标人数量:拟确定1家中标人;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详见《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3.3服务费,中标方(中石油内部企业、多源实业及下属单位(含改制前后企业)、公司改制企业及下属单位、免办准入项目承包商除外)需向招标人按项目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二加税费缴纳服务费。
2.3.4招标代理服务费:无;
2.3.5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商务资格条件
法律
3.1.1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且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基本信息”截屏,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
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标现场,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承包商评价,不存在“警告未整改”、“清除未到期”情形。)
财务
3.1.5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审计报告中披露的资产负债率必须低于100%(多源实业集团、改制单位、中油集团公司内部单位及乙方市场垄断性企业可适当放宽)。
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财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报告中的资产负债率必须低于100%,且报告中反映的生产经营情况不能出现重大风险。
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3.2技术资格条件
3.2.1安全监管人员。指定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即可。
3.2.2特种作业人员。项目涉及电工作业,需提供至少一名电工人员有效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2.3设备检验合格证。项目涉及天然气槽车特种设备,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所有天然气槽车的出厂合格证或在有效期的检验合格证。
3.2.4保险。提供工伤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商业保险,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2.5应急预案。提供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以及应急联系方式。
3.2.6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或投标队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时,须附由曾经服务过的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证明。
3.3专业
3.3.1 资质
3.3.1投标人提供有效“燃气经营许证”或“危化品运输许可证”。
3.3.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
3.3.3组织管理人员至少1名,司机至少2名、押运员至少1人,操作人员3人。提供以上人员工作履历、学历证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同时组织管理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司机提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提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操作人员提供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3.3.4设备及配套场地设施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自有提供设备发票,租赁提供租赁合同)天然气专用槽车至少3台,容积至少22.1m³/台,车头2台、减压撬2台(压力等级满足25-0.15MPa减压需求)具体数量以实际项目需要为准,满足甲方供气需求,其中天然气专用槽车须提供资料:行驶证,营运证,设备年度检验报告,设备定期检验(大检)报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车头提供行驶证,年度检验凭证。减压撬提供说明书、名牌及图片。
3.3.5业绩 至少具有1项天然气运输和配送经验,须提供业绩运输合同和发票扫描件及由曾经服务过的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证明。
3.3.6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
3.4公共条款
3.4.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4.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4.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4.5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4.6 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4.7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4.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3.4.9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注:除有特殊说明外,本项目近三年均指2020年1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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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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