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前进镇全域土地综合政治项目—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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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前进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次)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海伦市黑土硒都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车行道沥青罩面、更换车行道两侧路缘石、车行道两侧增加人行道、道路亮化。(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2023年6月2
至2023年11月1
,共14
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3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控制价:3964787.37元。
2.5建设地点:注册后查看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施工方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近3个月(2023年03月至2023年05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8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3信誉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5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
为2023年05月2
18时00分至2023年6月
18时00分(北京
,下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
为2023年6月1
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前进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次)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海伦市黑土硒都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车行道沥青罩面、更换车行道两侧路缘石、车行道两侧增加人行道、道路亮化。(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2023年6月2
2.3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控制价:3964787.37元。
2.5建设地点:注册后查看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施工方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近3个月(2023年03月至2023年05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8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3信誉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5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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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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