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香精香料[2023-2025]第七批——烟末委托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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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 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香精香料【2023-2025】第七批——烟末委托加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香精香料【2023-2025】第七批——烟末委托加工项目
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投标人需对本项目全部 2 项招标内容进行整体投标。
招标内容:GY系列烟用香精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年度预算:含税1009.93万元(该金额为项目采购预估含税金额,实际的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不保证项目实际结算金额一定为采购预估金额)。
2. 供货期: 自合同签订日期起至2025年12月3
3. 最高投标限价
备注:上述价格包含标的物原料费用、运输费用、加工费用(包含不超过产物总重量5%的酒精等溶剂,无机试剂,催化剂辅助材料需要自购)、产品增值税金、产品包装费、加工产品运达到定作方指定收货点的运输费及货物装卸费及其他一切交货前可能发生的费用。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超过单项货物的最高限价(不含税),其投标无效。(中标人需向招标人购买烟末原料,价格按招标人定价不含税约14元/吨)
4. 合格投标人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
4.2. 具备有效期内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烟叶购进。
4.3.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4. 投标人近 3 年(2020 年 5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
不足 3 年的,则从成立
开始计算)。(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5.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①以评标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关联关系信息,视为没有关联关系。如投标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对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将关联关系查询记录截图或下载并签名确认。②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不到投标人之间的关联关系的,以投标人出具的资格声明函为准,并视为没有关联关系。)
4.6. 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名单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评标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或下载并签名确认。②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不到该投标人信用记录的,以投标人出具的资格声明函为准,并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7. 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自 2020 年 5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烟草行业各直属单位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招标人提供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不在《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或在名单中但禁入期限截至投标日已届满的,可以参与招标人采购活动。未届满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4.8. 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自 2020 年 5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无行贿行为记录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1.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并在查询页面全屏截图签名。
注:2.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
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
。如经查询投标人及上述人员近3年存在行贿行为,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4.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分包。(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4.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
: 2023 年 05 月 26 日至 2023 年 06 月 01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00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
12 时 01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
,下同)。
1. 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香精香料【2023-2025】第七批——烟末委托加工项目
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投标人需对本项目全部 2 项招标内容进行整体投标。
招标内容:GY系列烟用香精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年度预算:含税1009.93万元(该金额为项目采购预估含税金额,实际的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不保证项目实际结算金额一定为采购预估金额)。
2. 供货期: 自合同签订日期起至2025年12月3
3. 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号 | 分项号 | 招标内容 | 主要成分 | 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 (单位:元/公斤 ) |
中标人数量 | 年度预算金额 (含税、万元) |
1 |
1 | GYH-001 | 烟草提取物 | 76.92 | 1 |
941.09 |
2 | GY-002(系列) | 烟草提取物 | 155.53 | 68.84 |
4. 合格投标人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
4.2. 具备有效期内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烟叶购进。
4.3.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4. 投标人近 3 年(2020 年 5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5.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①以评标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关联关系信息,视为没有关联关系。如投标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对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将关联关系查询记录截图或下载并签名确认。②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不到投标人之间的关联关系的,以投标人出具的资格声明函为准,并视为没有关联关系。)
4.6. 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名单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评标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或下载并签名确认。②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不到该投标人信用记录的,以投标人出具的资格声明函为准,并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7. 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自 2020 年 5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烟草行业各直属单位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招标人提供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不在《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或在名单中但禁入期限截至投标日已届满的,可以参与招标人采购活动。未届满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4.8. 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自 2020 年 5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无行贿行为记录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1.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并在查询页面全屏截图签名。
注:2.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
4.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分包。(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4.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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