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大古垅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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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首市大古垅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州水发【202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首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吉首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首市大古垅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2 建设地点:吉首市双塘镇大坝村。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主坝及副坝帷幕灌浆、高喷灌浆、坝顶整治防护、清表整治、溶洞注浆加固、砂砾石充填、新建泄洪渠、新建防汛公路、新建泵房(水井)1座等;总工期为15
历天。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吉首市大古垅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本次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计划工期:15
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水利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设计要求和合格标准及以上。
2.6 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实行人脸识别考勤管理,将对投标文件中拟定的主要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实行考勤,达不到考勤要求的将其违约行为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公布。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3年5月2
~2023年6月
17时止(北京
)注册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招标项目吉首市大古垅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州水发【202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首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吉首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首市大古垅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2 建设地点:吉首市双塘镇大坝村。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主坝及副坝帷幕灌浆、高喷灌浆、坝顶整治防护、清表整治、溶洞注浆加固、砂砾石充填、新建泄洪渠、新建防汛公路、新建泵房(水井)1座等;总工期为15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吉首市大古垅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本次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计划工期:15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水利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设计要求和合格标准及以上。
2.6 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实行人脸识别考勤管理,将对投标文件中拟定的主要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实行考勤,达不到考勤要求的将其违约行为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公布。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3年5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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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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