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丙烷、正丁烷、乙烯代储代销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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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丙烷、正丁烷、乙烯代储代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丙烷、正丁烷、乙烯代储代销已由项目主管部门青海油田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青海油田物资装备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3年丙烷、正丁烷、乙烯代储代销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丙烷、正丁烷、乙烯代储代销招标,采购丙烷 正丁烷 乙烯(见明细),最高限价见明细;预算金额191.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采购价格含13%增值税、运杂费等全部费用。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规格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
备注:1、单价含13%增值税、运杂费等全部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
2、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不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
2.2实施或交货地点:青海油田各生产基地(青海茫崖花土沟、冷湖、南八仙等生产作业现场)。
2.3交货期:分批次交货,每批次接发货通知1
内到货。
2.4 技术标准及要求:执行招标人技术要求。
2.5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6服务要求:用料单位储存有限,无法一次性储存,需进行分批分次拉运,以公路运输至用料单位现场。丙烷、正丁烷、乙烯属危险化学品,运输须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每次发货数量3-15吨不等。不得因数量少、到货地点偏远等原因拖延、拒绝按时按量供货,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因油田生产情况特殊,到货后需根据生产情况确定卸车
(1-7天不等),若甲方不能在到货后及卸车,压车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须为招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或贸易商,若投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能源一号网库内供应商,其供应商状态及产品状态(品名编码:丙烷17030114、正丁烷17030132、乙烯17030201)必须正常,须提供能源一号网截图。
3.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需提供有效的涵盖标的物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具有有效期内涵盖招标产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及有效的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贸易商需具有有效期内涵盖招标产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涵盖招标产品),若委托运输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涵盖招标产品),拟投入拉运车辆为危险废物专用车,手续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具备的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的提供协议及第三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清晰扫描件)。
3.4投标人须提供招标产品检验报告(CMA/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验依据必须为GB/T 22026-2008气雾剂级丙烷,GB/T 22024-2008气雾剂级正丁烷,GB/T 7715-2014工业用乙烯优等品,检验指标必须满足上述国家指标要求。检验报告送检主体应为制造商。
3.5投标人承诺提供的产品不能含有《油田化学剂成分负面清单》(详见附件1)中的禁止成分,不能超过清单限制成分含量的指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如不提供,否决其投标。
3.6信誉要求:
存在下列违法失信情形的按否决投标处理:(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2)企业法人(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如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3)被列入投标资格暂停期内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青海油田分公司被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或青海油田“黑名单”及工程、物资、服务“三商”考核评价为“不合格”单位和个人的(惩戒期已过的不计算在内)。
注: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核实,存在上述违法失信情形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3.7其他要求:
3.7.1招标产品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内部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3.7.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
2023年05月24日至2023年05月29日;
招标编号: ZY2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丙烷、正丁烷、乙烯代储代销已由项目主管部门青海油田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青海油田物资装备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3年丙烷、正丁烷、乙烯代储代销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丙烷、正丁烷、乙烯代储代销招标,采购丙烷 正丁烷 乙烯(见明细),最高限价见明细;预算金额191.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采购价格含13%增值税、运杂费等全部费用。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规格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资名称规格 | 单位 | 预估数量 | 执行标准 | 最高单价限价(元) |
1 | 10003335738 | 丙烷 一级 95% | kg | 45000 | GB/T 22026-2008气雾剂级丙烷 | 16 |
2 | 10002395243 | 正丁烷 优级品 ≥95% | 吨 | 30 | GB/T 22024-2008气雾剂级正丁烷 | 16500 |
3 | 10003951755 | 乙烯 优等 ≥99.95% | 吨 | 25 | GB/T 7715-2014工业用乙烯 优等品 | 28000 |
2、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不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
2.2实施或交货地点:青海油田各生产基地(青海茫崖花土沟、冷湖、南八仙等生产作业现场)。
2.3交货期:分批次交货,每批次接发货通知1
2.4 技术标准及要求:执行招标人技术要求。
2.5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6服务要求:用料单位储存有限,无法一次性储存,需进行分批分次拉运,以公路运输至用料单位现场。丙烷、正丁烷、乙烯属危险化学品,运输须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每次发货数量3-15吨不等。不得因数量少、到货地点偏远等原因拖延、拒绝按时按量供货,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因油田生产情况特殊,到货后需根据生产情况确定卸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须为招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或贸易商,若投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能源一号网库内供应商,其供应商状态及产品状态(品名编码:丙烷17030114、正丁烷17030132、乙烯17030201)必须正常,须提供能源一号网截图。
3.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需提供有效的涵盖标的物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具有有效期内涵盖招标产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及有效的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贸易商需具有有效期内涵盖招标产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涵盖招标产品),若委托运输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涵盖招标产品),拟投入拉运车辆为危险废物专用车,手续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具备的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的提供协议及第三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清晰扫描件)。
3.4投标人须提供招标产品检验报告(CMA/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验依据必须为GB/T 22026-2008气雾剂级丙烷,GB/T 22024-2008气雾剂级正丁烷,GB/T 7715-2014工业用乙烯优等品,检验指标必须满足上述国家指标要求。检验报告送检主体应为制造商。
3.5投标人承诺提供的产品不能含有《油田化学剂成分负面清单》(详见附件1)中的禁止成分,不能超过清单限制成分含量的指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如不提供,否决其投标。
3.6信誉要求:
存在下列违法失信情形的按否决投标处理:(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2)企业法人(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如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3)被列入投标资格暂停期内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青海油田分公司被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或青海油田“黑名单”及工程、物资、服务“三商”考核评价为“不合格”单位和个人的(惩戒期已过的不计算在内)。
注: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核实,存在上述违法失信情形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3.7其他要求:
3.7.1招标产品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内部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3.7.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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