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国际文化交流中心项目亮化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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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国际文化交流中心项目亮化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国际文化交流中心项目已由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郑州市郑汴文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亮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国际文化交流中心项目亮化施工;
2.2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105436平方米,拟总建筑面积约27249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614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11020平方米。
2.3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内环北路,龙源西三街东;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12
历天;
2.6招标范围:按现行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合同附件及技术要求进行细部深化设计、工程材料、设备、配件的采购、安装、竣工验收、保修等工作,严格按照工程相关物料说明、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进行施工。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灯具、灯具支架、预埋铁件、配管、线槽、电缆线、配电箱、开关电源(含箱)供应安装,外檐灯具的打胶和防水,灯控系统穿线及设备安装调试等,配合外檐单位的施工及验收工作;
2.7投资估算:约292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壹 级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并在证书注册单位缴纳社保,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须提供在本公司交纳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社保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
以来(以合同签订
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类似亮化工程或照明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协议书)
3.6投标人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不良债务(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
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3.7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郑东新区区域内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以上查询主体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
,查询
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于2023年5月2
至2023年5月3
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2023年6月13日10时00分(北京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国际文化交流中心项目已由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郑州市郑汴文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亮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国际文化交流中心项目亮化施工;
2.2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105436平方米,拟总建筑面积约27249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614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11020平方米。
2.3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内环北路,龙源西三街东;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12
2.6招标范围:按现行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合同附件及技术要求进行细部深化设计、工程材料、设备、配件的采购、安装、竣工验收、保修等工作,严格按照工程相关物料说明、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进行施工。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灯具、灯具支架、预埋铁件、配管、线槽、电缆线、配电箱、开关电源(含箱)供应安装,外檐灯具的打胶和防水,灯控系统穿线及设备安装调试等,配合外檐单位的施工及验收工作;
2.7投资估算:约292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壹 级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并在证书注册单位缴纳社保,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须提供在本公司交纳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社保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
3.6投标人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不良债务(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
3.7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郑东新区区域内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以上查询主体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于2023年5月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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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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