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徐塘公司2023年涉网监督及技术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通知和公示
日期:202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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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徐塘公司2023年涉网监督及技术服务项目已由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邳州市
2.2建设规模:4*300MW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
。
2.4采购范围:
(一)项目概况
按照《华东电网发电机组涉网保护校核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调分中心〔2017〕4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电力系统网源协调及涉网设备监督工作的通知》(苏监能安全〔2017〕151号)等文件要求,需加强涉网设备安全管理;强化机组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开展涉网试验工作;积极推进机组可调性能提升工作;加强涉网继电保护动态管理;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大力推进涉网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切实开展网源协调和涉网监督重点工作。
徐塘公司作为网源协调和涉网设备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网源协调和涉网设备的运行维护、性能监测、事故分析、落实反措、开展自查等工作,为满足技术水平需不断提升的专业需求,与调度机构、技术监督机构及有关单位,按照江苏能源监管办的要求,加强协作,共同做好网源协调和涉网设备监督工作。
(二)项目范围
具体内容、标准及相关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满足公司涉网监督及技术服务要求,符合《华东电网发电机组涉网保护校核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调分中心4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电力系统网源协调及涉网设备监督工作的通知》(苏监能安全151号)等文
件要求,保证我公司网源协调及涉网设备监督工作符合江苏省电力行业的要求,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公司机组涉网保护核查报告校核工作:220kV升压站网源协调和涉网设备监督管理、故障录波监督管理:运行机组涉网试验;机组可调性能提升:涉网系统及设备开展边界防护生产控制大区纵深防御等指标统计对标及评估分析:脱硫、脱硝、电除尘等环保监控系统提供定期通讯信道和网关功能检测服务等其他网源协调及涉网设备监督工作
。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电力系统网源协调及涉网设备监督工作的通知》苏监能安全151号)《江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江苏电网网源协调及涉网设备技术监督工作的通知》(电调31号),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指定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技术监督的实施单位,并履行网源协调和涉网设备监督职责,同时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也是江苏电网公司技术监督实施单位和国家电网江苏省电力公司的直属科研生产单位,可以确保对江苏省内的调度信息、涉网监督等全面掌握,也是唯一一家有资质和能力承担此项服务的技术服务单位。
根据《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购买的采购”规定,公司涉网监督及技术服务只能从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
拟与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5.公示的期限5个工作日。
本采购项目徐塘公司2023年涉网监督及技术服务项目已由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邳州市
2.2建设规模:4*300MW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
2.4采购范围:
(一)项目概况
按照《华东电网发电机组涉网保护校核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调分中心〔2017〕4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电力系统网源协调及涉网设备监督工作的通知》(苏监能安全〔2017〕151号)等文件要求,需加强涉网设备安全管理;强化机组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开展涉网试验工作;积极推进机组可调性能提升工作;加强涉网继电保护动态管理;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大力推进涉网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切实开展网源协调和涉网监督重点工作。
徐塘公司作为网源协调和涉网设备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网源协调和涉网设备的运行维护、性能监测、事故分析、落实反措、开展自查等工作,为满足技术水平需不断提升的专业需求,与调度机构、技术监督机构及有关单位,按照江苏能源监管办的要求,加强协作,共同做好网源协调和涉网设备监督工作。
(二)项目范围
序号 |
项目及内容 |
工作要求 |
周期频次 |
1. |
继电保护基础数据维护 |
为了响应继保数据分区管理维护等新要求,对发电厂继保数据与电网侧相关数据进行核查、增补及维护工作;并结合统调电厂技术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统调电厂落实保信子站维护工作 |
每年 |
2. |
4-7号机组涉网保护校核 |
重点检查频率异常保护、失磁保护、失步保护、过激磁保护、重要辅机保护等定值配置是否合理,是否满足电网稳定运行要求,如涉网保护配置存在问题应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收到招标方提供的核查报告后1个月内完成校核工作 |
每年 |
3. |
220kV涉网系统和设备开展网源协调和技术监督服务工作 |
包括AVC、PMU、AGC、一次调频、励磁系统、涉网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系统故障录波器及保信子站、关口计量采集系统等协调及技术支持和监督 |
每年 |
4. |
4-7号机组脱硫、脱硝、电除尘系统维护工作 |
对4-7号机组脱硫、脱硝、电除尘系统传送环保系统数据通讯系统提供服务工作,提供定期通讯信道和网关功能检测服务 |
每年 |
5. |
对招标方与环保网站通讯信道进行检测 |
包含数据的实时性和准确性核对 |
每月 |
6. |
对招标方与环保网站通讯网关单向通讯功能进行测试 |
保证网络通讯的单向性 |
每月 |
7. |
对在与环保网站通讯信道和网关通讯检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或优化方案 |
及时主动了解招标方数据通讯系统运行情况及存在的技术问题,并对电厂可能出现的技术问题进行技术储备工作 |
每年 |
8. |
参数数据超限或数据传输异常情况处置 |
第一 |
每年 |
9. |
数据有部分数据不正常刷新或超限情况可能造成考核时 |
及时通知招标方运行当值值长 |
每年 |
10. |
数据全部不刷新时 |
及时通知招标方运行当值值长,同时配合招标方人员进行通讯故障处理 |
每年 |
11. |
利用信息化手段建设涉网安全管理信息平台 |
建立健全技术监督数据库,实现技术监督相关业务的网上申报、及时办理、实施检测和透明监督,对关键数据指标实施动态分析评价和跟踪监督服务 |
每年 |
12. |
网源协调及涉网专业情况通报和信息交流 |
通报全省网源协调及涉网设备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和同型机组的故障案例、技改情况、新技术应用情况;对在同类型机组上发生的事故、重大设备缺陷、设备改进等,及时将信息通知电厂,及时发布机组网源协调和涉网设备重大隐患预警 |
每年 |
13. |
网源协调及涉网设备重大事故的分析及应急响应 |
参与机组、设备重大事故的分析讨论,指导电厂试验人员进行试验和计算,提出处理意见,协助电厂制定反事故措施 |
每年 |
14. |
机组非计划停运事件及故障停运调查分析 |
对机组非计划停运事件及故障停运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及时出具技术分析报告 |
每年 |
15. |
发布网源协调及涉网设备监督预警、告警 |
对江苏省内其他机组发现的重大缺陷向电厂发布监督预警、告警,协助分析处理 |
每年 |
16. |
网源协调及涉网技术咨询服务 |
了解涉网设备及网源协调存在的问题,帮助分析指导,提出处理意见 |
每年 |
17. |
为电厂网源协调及涉网设备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技术支持 |
帮助分析可行性论证和有关指导咨询 |
每年 |
18. |
网源协调及涉网设备隐患排查工作 |
依据国网、省公司及相关国家标准,按照省经信委、能监办和省电力公司要求,开展网源协调及涉网设 |
每年 |
备隐患排查、跟踪治理工作 |
|||
19. |
运行中设备重大缺陷跟踪监督 |
对运行中主要设备的重大缺陷进行跟踪监督,当缺陷发生变化时,及时采取措施,向电厂通报并协助现场处理 |
每年 |
20. |
网源协调及涉网专业技术培训 |
组织召开网源协调及涉网专业培训班和交流会 |
每年 |
21. |
网源协调重要参数核查、整改督查及二次隐患排查治理 |
按照省调控中心下发的《关于开展发电厂二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需要每年度对各发电厂全面排查二次设备及相关回路的安全隐患工作,并进行闭环管理 |
每年 |
22. |
二次设备隐患排查治理 |
按照省调下发的《关于开展发电厂二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需要每年度对各发电厂全面排查二次设备及相关回路的安全隐患工作,并进行闭环管理。 |
每年 |
23. |
机组AGC、AVC、一次调频异常分析 |
当机组AGC、AVC、一次调频发生异常时或收到调度机构两个细则考核时,须分析原因,提供分析报告 |
每年 |
24. |
召开网源协调及涉网设备专业技术年度会议 |
准备会议资料,组织召开会议,通报全省网源协调及涉网设备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宣贯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提出下一阶段工作重点等,发布会议纪要 |
每年 |
25. |
迎峰度夏(冬)专项检查 |
迎峰度夏(冬)等重要 |
每半年 |
26. |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专项检查服务 |
梳理网源协调和涉网设备隐患,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 |
每年 |
27. |
网络安全防护问题报告 |
为电厂开展网络安全技术服务,提 |
每年 |
供当年度网络安全防护问题报告 |
|||
28. |
网络安全防护指标统计对标及评估分析 |
关键系统运行分析、网络边界安全防护措施、网络设备运行情况、核心数据防护等网络安全指标统计对标及评估分析 |
每年 |
29. |
协助电厂做好电气设备防污闪工作 |
提供最新的江苏地区污秽分布图,包含徐塘公司所在位置,明确该区域的污秽等级,并明确我公司绝缘子爬电比距要求 |
每年 |
30. |
绝缘子零值检测 |
提供110kV、220kV电压等级的绝缘子零值检测服务,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
每年 |
31. |
变压器油糠醛试验、带电倾向性、体积电阻率等测试、SF6气体分解物测试 |
招标方送检,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
按需 |
32. |
升压站一次设备红外测温、紫外成像等专项监督及技术分析 |
及早发现电晕放电等设备缺陷,为检修提供有利依据 |
每年 |
33. |
涉网规程规范宣贯 |
当江苏电网一次调频、AGC、AVC涉网规程、规范、考核细则发生变更时,及时向电厂提供相关新规程规范的技术咨询 |
每年 |
34. |
网源协调和涉网专业行业标准和技术规程的更新 |
及时提供网源协调和涉网专业行业标准和技术规程变更的信息,并对标准库进行更新 |
每年 |
35. |
针对设备改造、控制系统改造后的试验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指导 |
对在运机组设备改造或控制系统发生重大改变时重新开展的相关试验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指导 |
每年 |
36. |
涉网设备事故信息通报及电气二次设备家族性缺陷通报 |
如电力系统或其他电厂发生了涉及网源协调和涉网设备方面的事故,应及时将事故的有关信息向厂方通报。及时向电厂通报涉及电气二次设备的家族性缺陷情况 |
每年 |
37. |
提供网源协调及涉网设备全省技术监督报告 |
为电厂提供当年度网源协调及涉网设备全省技术监督报告 |
每年 |
38. |
通讯系统运行中发生的系统侧问题 |
电厂侧问题及时配合处理 |
每年 |
39. |
对省内电厂环保通讯系统频发故障提供告知服务 |
提供告知服务 |
每年 |
40. |
提供江苏省发电机组非计划停运分析报告 |
及时提供江苏省发电机组非计划停运分析报告,并针对吕四港公司运行实际提出预警及整改建议,制定防范措施提升非停应对能力,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
每月 |
41. |
提供江苏省发电厂升压站电气一次设备发热缺陷案例汇总 |
提供江苏省发电厂升压站电气一次设备发热缺陷案例汇总,供电厂对照自身情况及时开展检测和整改 |
每年 |
42. |
《江苏电力技术监督》 |
交流江苏省监督情况,按时出版寄送 |
每季度 |
43. |
技术监督动态 |
交流江苏省范围内机组、国内同行业相关网源协调和涉网监督情况,按时出版寄送 |
每月 |
44. |
提供江苏省发电机组年度可靠性分析报告 |
及时为电厂提供江苏省发电机组年度可靠性分析报告 |
每年 |
45. |
技术服务培训 |
提供2次以上现场技术服务培训,同时提供10人次以上的线上理论培训或线下实操培训等 |
每年 |
46. |
其他涉网监督及技术服务项目 |
按照江苏能源监管办、调度机构的要求电厂需满足的,经双方审议后的其他涉网技术监督及技术服务项目 |
每年 |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满足公司涉网监督及技术服务要求,符合《华东电网发电机组涉网保护校核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调分中心4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电力系统网源协调及涉网设备监督工作的通知》(苏监能安全151号)等文
件要求,保证我公司网源协调及涉网设备监督工作符合江苏省电力行业的要求,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公司机组涉网保护核查报告校核工作:220kV升压站网源协调和涉网设备监督管理、故障录波监督管理:运行机组涉网试验;机组可调性能提升:涉网系统及设备开展边界防护生产控制大区纵深防御等指标统计对标及评估分析:脱硫、脱硝、电除尘等环保监控系统提供定期通讯信道和网关功能检测服务等其他网源协调及涉网设备监督工作
。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电力系统网源协调及涉网设备监督工作的通知》苏监能安全151号)《江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江苏电网网源协调及涉网设备技术监督工作的通知》(电调31号),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指定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技术监督的实施单位,并履行网源协调和涉网设备监督职责,同时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也是江苏电网公司技术监督实施单位和国家电网江苏省电力公司的直属科研生产单位,可以确保对江苏省内的调度信息、涉网监督等全面掌握,也是唯一一家有资质和能力承担此项服务的技术服务单位。
根据《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购买的采购”规定,公司涉网监督及技术服务只能从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
拟与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5.公示的期限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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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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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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