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河景区提升工程盆景园及长桥至群英馆等资格后审公告
日期: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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盆景园及长桥至群英馆景观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的 盆景园及长桥至群英馆景观提升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城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观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有兴趣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盆景园、长桥至群英馆沿河地块、金鳌坊沿河木平台。
2.1.2建设规模:绿化景观提升总面积为11292平方米;金鳌坊沿河木铺装面积约1100平方米。
2.1.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733572.52元,其中:盆景园景观提升工程人民币3947813.82元;长桥至群英馆沿河绿化景观提升工程人民币2785758.70元。
2.1.4工期要求: 1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竣工日期:2023年10月。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共一个标段。其中:盆景园景观提升工程,包含不限于绿化、景施、水工程等;长桥至群英馆景观提升工程,包含不限于结构、景观、绿化、水工程等;金鳌坊沿河木平台提升;以及负责盆景园及长桥至群英馆提升工程实施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原有绿化养护及设施维护维修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①②③条件之一:① 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以下两点: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且符合江苏省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 号)及附件 2《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5月
(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在本投标企业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为4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工程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园林绿化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主要包括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地形整理、园林设施设备安装及园林建筑、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绿地广场、驳岸、园林景观桥梁等。绿化工程:是指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①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②
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和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和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③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6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6.1 自2021年5月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6.2 自2022年5月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6.3 自2023年2月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6.4 自2018年5月
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7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合格状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通过。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并提交“现场踏勘承诺函”。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2023年 5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后查看
5. 投标截止
5.1 投标截止
为:2023年 5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的 盆景园及长桥至群英馆景观提升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城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观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有兴趣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盆景园、长桥至群英馆沿河地块、金鳌坊沿河木平台。
2.1.2建设规模:绿化景观提升总面积为11292平方米;金鳌坊沿河木铺装面积约1100平方米。
2.1.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733572.52元,其中:盆景园景观提升工程人民币3947813.82元;长桥至群英馆沿河绿化景观提升工程人民币2785758.70元。
2.1.4工期要求: 1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竣工日期:2023年10月。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共一个标段。其中:盆景园景观提升工程,包含不限于绿化、景施、水工程等;长桥至群英馆景观提升工程,包含不限于结构、景观、绿化、水工程等;金鳌坊沿河木平台提升;以及负责盆景园及长桥至群英馆提升工程实施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原有绿化养护及设施维护维修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①②③条件之一:① 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以下两点: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且符合江苏省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 号)及附件 2《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5月
园林绿化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主要包括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地形整理、园林设施设备安装及园林建筑、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绿地广场、驳岸、园林景观桥梁等。绿化工程:是指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①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②
③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6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6.1 自2021年5月
3.6.2 自2022年5月
3.6.3 自2023年2月
3.6.4 自2018年5月
3.7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并提交“现场踏勘承诺函”。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后查看
5. 投标截止
5.1 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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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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