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19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已由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涟发改投【2022】16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涟水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3年涟水县城区公厕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涟水县境内;
2.1.2建设规模:城区89座公厕改造(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140万元;
2.1.4工期要求:4
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1
,竣工日期:2023年7月2
;
2.1.5 其他: 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2023年涟水县城区公厕改造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担任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
d、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其他资格要求
3.8.1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 2022年7月
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8.2 企业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2年7月
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8.3自2021年5月1
以来,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8.4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5 提供失信行为“双公示”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
3.8.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说明: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 3.6、3.7 、3.8.3、3.8.4项,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电子章)。
2、养老保险证明需加盖养老保险部门章或养老保险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
3、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3.8.4项,投标人必须如实提供承诺书;在评标过程中,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惩戒有关规定按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执行。
特别提醒: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严禁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经核实,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为:2023年5月1
至2023年5月3
;
5. 投标截止
5.1 投标截止
为 :2023年6月
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已由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涟发改投【2022】16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涟水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3年涟水县城区公厕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涟水县境内;
2.1.2建设规模:城区89座公厕改造(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140万元;
2.1.4工期要求:4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1
2.1.5 其他: 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2023年涟水县城区公厕改造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担任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
d、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其他资格要求
3.8.1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 2022年7月
3.8.2 企业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2年7月
3.8.3自2021年5月1
3.8.4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5 提供失信行为“双公示”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
3.8.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说明: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 3.6、3.7 、3.8.3、3.8.4项,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电子章)。
2、养老保险证明需加盖养老保险部门章或养老保险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
3、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3.8.4项,投标人必须如实提供承诺书;在评标过程中,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惩戒有关规定按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执行。
特别提醒: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严禁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经核实,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5. 投标截止
5.1 投标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鸳鸯湖污水处理厂组合式干燥机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25-05-14
- 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2025年芦山县环境质量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14
- 云南能投红河发电有限公司红河公司灰场扩建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25-05-14
- 曲阜中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招标公告 2025-05-14
- 黄河流域兴海县大河坝河中下游段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标段二招标公告 2025-05-14
- 吉林省女子监狱医院污水处理更新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2025-05-14
- 2025年3月炼油三部石蜡生产线设备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用钢带采购(招标)20250325招标公告 2025-05-14
- 建设集团宜来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2025-05-14
- 吉林鸭绿江水系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浑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2025-05-14
- 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服务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2025-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