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康街(江东中路-西城路)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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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NJCF-2023-0519
1.2项目名称:怡康街(江东中路-西城路)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44万元
1.5采购需求:怡康街(江东中路-西城路)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6服务期:15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采购公告前近半年(至少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公告前近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师(含)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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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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