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远大电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三次物资框架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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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绥化远大电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绥化远大电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绥化远大电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三次物资框架公开招标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编号:YD-WZ-2023-G03
2.2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清单单独成册。

特别提醒:
1)货物清单内数量仅供报价使用,并非实际采购数量,本次招标不保证实际采购金额与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后续订单为准。
2)本批次招标为电商框架项目,实际采购需在国网公司省管产业单位采购专区进行二次询价,二次询价时具体采购型号不得超出货物清单内现有招标物资范围,投标价格评分以投标折扣率计算;二次询价标段的投标行报价折扣率作为后续实际采购时同类型号产品的报价基础使用,具体成交价格以后续采购人实际采购订单二次询价为准,最终采购价格=本次招标同类型产品折扣率*二次询价价格;
3)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每家中标厂家定额收取5000元中标服务费。未按时递交的将不能继续履行后续采购流程,并按规定开展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等。国网电商平台按实际采购金额收取0.8%费用。框架执行期:合同签订后至一年。
交货期及供货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代理商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
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质量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14)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1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根据招标文件第1章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3号),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七:“重法纪、 讲诚信” 承诺函中承诺已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认、并承诺,我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
内,均未有行贿犯罪行为。请所有投标人对“重法纪、 讲诚信” 承诺函作出承诺,对于未承诺或未按要求做出承诺的投标人一律否决处理,请投标人重视此项承诺。承诺函格式以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七为准。
(17)供应商应通过国网总部或省公司组织的资质能力核实,未经核实的供应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必须参加补充核实且通过后方能签订合同。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公告末“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
至2023年5月2
24时(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绥化远大电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三次物资框架公开招标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编号:YD-WZ-2023-G03
2.2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清单单独成册。

特别提醒:
1)货物清单内数量仅供报价使用,并非实际采购数量,本次招标不保证实际采购金额与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后续订单为准。
2)本批次招标为电商框架项目,实际采购需在国网公司省管产业单位采购专区进行二次询价,二次询价时具体采购型号不得超出货物清单内现有招标物资范围,投标价格评分以投标折扣率计算;二次询价标段的投标行报价折扣率作为后续实际采购时同类型号产品的报价基础使用,具体成交价格以后续采购人实际采购订单二次询价为准,最终采购价格=本次招标同类型产品折扣率*二次询价价格;
3)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每家中标厂家定额收取5000元中标服务费。未按时递交的将不能继续履行后续采购流程,并按规定开展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等。国网电商平台按实际采购金额收取0.8%费用。框架执行期:合同签订后至一年。
交货期及供货期要求
货物名称 |
自买方发出《采购订单》之日起 |
所有物资 |
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
注:1.招标文件交货期的 2.《采购订单》由买方在“国网公司省管产业单位采购专区”(http://j.esgcc.com.cn)中向卖方发出。 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代理商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质量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14)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1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根据招标文件第1章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3号),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七:“重法纪、 讲诚信” 承诺函中承诺已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认、并承诺,我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
(17)供应商应通过国网总部或省公司组织的资质能力核实,未经核实的供应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必须参加补充核实且通过后方能签订合同。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公告末“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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