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花鸟市场建设工程总承包(EPC)(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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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泗洪县花鸟市场建设工程总承包(EPC)由泗洪县行政审批局以泗洪行审备〔2023〕147号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泗洪县小楼花卉苗木种植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方案,勘探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泗洪县淮河东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19161平方米,其中花卉类仓储区9669平方米,餐饮用房1016平方米,古玩区931平方米,根雕艺术区907平方米,宠物区(鱼虫、宠物等)2554平方米,小楼居党群服务用房及花卉管理用房4084平方米。配套道路等硬化、绿化景观、10KV供电、照明、监控、给排水、消防等。各单项具体实施工程量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项目总投资约4600万元。
2.1.3工期要求:18
历天(含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
2.1.5其他:
2.1.5.1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合格。
2.1.5.2付款方式:
施工: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施工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10%(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款的40%,完成工程量的80%付至合同价款的6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结算价的 97%,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按审定结算价付清余款(质保期2年)。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具体包括项目方案设计文件并进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等。
设计部分包括:本项目的方案优(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不超出招标范围的设计调整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
施工部分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及养护(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养护两年)、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等。
采购部分包括: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材料设备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3.1.1投标人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2投标人设计资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建筑工程行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1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2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等应满足以下条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含联合体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3.4其他条件:
3.4.1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2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是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4.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联合体成员人数不得超过2个;
b.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c.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d. 依据联合体各成员具体的分工事项,承担同一事项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3.4.5企业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的各方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行为: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企业法人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行为,格式附后。投标后,经查实潜在的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3.4.6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3.4.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方法及费用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1
09时00分至2023年05月2
17时30分,注册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泗洪县淮河东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19161平方米,其中花卉类仓储区9669平方米,餐饮用房1016平方米,古玩区931平方米,根雕艺术区907平方米,宠物区(鱼虫、宠物等)2554平方米,小楼居党群服务用房及花卉管理用房4084平方米。配套道路等硬化、绿化景观、10KV供电、照明、监控、给排水、消防等。各单项具体实施工程量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项目总投资约4600万元。
2.1.3工期要求:18
2.1.5其他:
2.1.5.1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合格。
2.1.5.2付款方式:
施工: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施工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10%(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款的40%,完成工程量的80%付至合同价款的6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结算价的 97%,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按审定结算价付清余款(质保期2年)。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具体包括项目方案设计文件并进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等。
设计部分包括:本项目的方案优(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不超出招标范围的设计调整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
施工部分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及养护(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养护两年)、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等。
采购部分包括: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材料设备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3.1.1投标人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3.1.2投标人设计资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建筑工程行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1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2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等应满足以下条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含联合体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3.4其他条件:
3.4.1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2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是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4.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联合体成员人数不得超过2个;
b.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c.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d. 依据联合体各成员具体的分工事项,承担同一事项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3.4.5企业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的各方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行为: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企业法人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行为,格式附后。投标后,经查实潜在的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3.4.6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3.4.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方法及费用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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