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乾安采油厂2023年疑难井水井大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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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集团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乾安采油厂疑难井水井大修施工项目。工作量来源为吉林油田工程技术服务公司放弃施工,或因力量不足无法及时上修的疑难井水井大修作业。未办理本项目市场准入的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办理本项目吉林油田市场准入证。按照《吉林油田公司招标管理规定》(JLYT-QG-05-01-2021)B 版第八条:该项目属于(依规)招标项目。
2.1.2建设地点:吉林油田公司乾安采油厂所属油区。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 12 月 31 日。框架期限内已经开工或实施的工程或服务项目,在框架期限截止
前仍未履约完成的,为不影响项目实施,可以继续履约。
2.1.4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5质量保证期:详见合同条款。
2.1.6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项目金额及工作量:疑难井水井大修预计工作量 35口,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预计金额为2229.5万元。
2.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3中标人数量:中标人数量:选取2家中标单位;一次公告后若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2家时,选取2家中标单位,若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2家时进行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若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2家时全部选取。
2.2.4工作量分配方案或原则: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施工20口井,排名第二的中标人施工15口井,若只有1个中标人时则承揽全部工作量。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详见合同文本;
2.3.3服务费:中标方(中石油内部企业、多源实业及下属单位(含改制前后企业)、公司改制企业及下属单位、免办准入项目承包商除外)需向招标人按项目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二加税费缴纳服务费。
2.3.4招标代理服务费:无。
2.3.5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务资格条件
3.1法律
3.1.1 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且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基本信息”截屏,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
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
,三年内指2018年4月
到2021年4月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与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服务、技术等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的,且到开标日行政处罚仍未执行完毕,可能对履行本项目产生影响的“行政处罚信息”,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屏;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当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的相关内容查询截屏;事业单位不须提供)(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承包商评价,不存在“警告未整改”、“清除未到期”情形。)
3.2财务
3.2.1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审计报告中披露的资产负债率必须低于100%(多源实业集团、改制单位、中油集团公司内部单位及乙方市场垄断性企业可适当放宽)。
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财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报告中的资产负债率必须低于100%,且报告中反映的生产经营情况不能出现重大风险。
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技术资格条件
3.3安全
3.3.1 保险。提供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承诺)
3.3.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大修。投标单位所属地方政府针对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企业不再实施安全许可的,提供当地政府关于不再实施安全许可的通知文件的复印件。
3.4专业
3.4.1 投标人拟投入队伍必须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大修施工作业队伍资质:中石油队伍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大修施工资质, 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非中石油队伍需要具有经吉林油田公司申报,并取得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批准的在吉林油田自营区施工的大修施工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或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批复的资质证明文件或资质申报地的资质主管部门出具的在资质复审期间原队伍资质仍然有效的证明文件)
3.4.2拟派队伍要求
3.4.4.1人员要求:拟派修井队伍的队长、技术员都应持有有效的井控证、HSE证(承诺)
3.4.4.2设备要求:投标人必须以自有修井队伍参与投标,严禁以挂靠、合作、租赁等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投标。自有修井队伍是指修井主体设备归投标人(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所有。修井队伍最低配置数量应符合集团公司相应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设备须自有。(承诺)
3.4.3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
3.5公共条款
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5.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5.4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5.5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5.6 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5.7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5.8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3.5.9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承诺)
3.5.10投标人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承诺)
3.5.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5.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2023年5月1
至 2023年5月2
注册后查看报名。
4.2招标文件每个标包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集团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乾安采油厂疑难井水井大修施工项目。工作量来源为吉林油田工程技术服务公司放弃施工,或因力量不足无法及时上修的疑难井水井大修作业。未办理本项目市场准入的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办理本项目吉林油田市场准入证。按照《吉林油田公司招标管理规定》(JLYT-QG-05-01-2021)B 版第八条:该项目属于(依规)招标项目。
2.1.2建设地点:吉林油田公司乾安采油厂所属油区。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 12 月 31 日。框架期限内已经开工或实施的工程或服务项目,在框架期限截止
2.1.4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5质量保证期:详见合同条款。
2.1.6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项目金额及工作量:疑难井水井大修预计工作量 35口,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预计金额为2229.5万元。
2.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3中标人数量:中标人数量:选取2家中标单位;一次公告后若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2家时,选取2家中标单位,若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2家时进行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若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2家时全部选取。
2.2.4工作量分配方案或原则: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施工20口井,排名第二的中标人施工15口井,若只有1个中标人时则承揽全部工作量。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详见合同文本;
2.3.3服务费:中标方(中石油内部企业、多源实业及下属单位(含改制前后企业)、公司改制企业及下属单位、免办准入项目承包商除外)需向招标人按项目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二加税费缴纳服务费。
2.3.4招标代理服务费:无。
2.3.5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务资格条件
3.1法律
3.1.1 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且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基本信息”截屏,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
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承包商评价,不存在“警告未整改”、“清除未到期”情形。)
3.2财务
3.2.1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审计报告中披露的资产负债率必须低于100%(多源实业集团、改制单位、中油集团公司内部单位及乙方市场垄断性企业可适当放宽)。
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财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报告中的资产负债率必须低于100%,且报告中反映的生产经营情况不能出现重大风险。
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技术资格条件
3.3安全
3.3.1 保险。提供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承诺)
3.3.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大修。投标单位所属地方政府针对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企业不再实施安全许可的,提供当地政府关于不再实施安全许可的通知文件的复印件。
3.4专业
3.4.1 投标人拟投入队伍必须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大修施工作业队伍资质:中石油队伍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大修施工资质, 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非中石油队伍需要具有经吉林油田公司申报,并取得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批准的在吉林油田自营区施工的大修施工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或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批复的资质证明文件或资质申报地的资质主管部门出具的在资质复审期间原队伍资质仍然有效的证明文件)
3.4.2拟派队伍要求
3.4.4.1人员要求:拟派修井队伍的队长、技术员都应持有有效的井控证、HSE证(承诺)
3.4.4.2设备要求:投标人必须以自有修井队伍参与投标,严禁以挂靠、合作、租赁等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投标。自有修井队伍是指修井主体设备归投标人(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所有。修井队伍最低配置数量应符合集团公司相应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设备须自有。(承诺)
3.4.3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
3.5公共条款
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5.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5.4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5.5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5.6 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5.7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5.8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3.5.9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承诺)
3.5.10投标人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承诺)
3.5.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5.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4.2招标文件每个标包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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