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生活辅助用房产教融合基地校企合作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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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CPCFE-2023-F-0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述 :本次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生活辅助用房产教融合基地项目(2023年)主要为:除“菜鸟驿站(快递)、生活超市、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培训、通讯业务、饮品店、饮用桶装水、烘焙蛋糕店、水果店(含水果捞)、休闲食品店、广告设计文印店、文具店、书店、自助洗衣服务、美容美发店、餐饮”以外的业务范围,自主应标,依托我院相关专业开展包括专业建设、课程教学、实习实训、创新创业和社会服务在内的校企合作,同时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高校及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确保不影响学校师生的正常生活。不允许从事学校认为不宜开展的经营活动。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扩大、变更经营项目。
2.采购人: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3.最低限价:12万元。低于最低限价无效。
4.供应商确定方式: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综合评分明细表。
二、服务要求
见附件.服务要求
三、商务要求
1.供应商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在校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约定账户。
2.服务期限:运营开始
为合同签订之日次日,运营期截至20
6月3
止。
3.服务地点及面积:四川财经职业学院龙泉驿校区学生生活区生活辅助用房产教融合6号基地,建筑面积参考采购项目一览表。
4.现场踏勘:本项目供应商可根据情况自行进行踏勘,采购方不负责具体现场踏勘事宜。
★5。乙方拖欠水电费的,在甲方催交两次仍不交纳的情况下,甲方停止乙方的水电供应,并有权解除合同,依法追偿水电费,已收费用和履约保证金不退。如发现乙方盗用水电情况的,当月水电费按照以前最高月标准的10倍收取,并扣除乙方1000元履约保证金。
★6。乙方将运营经营权转包、分包、部分分包给除甲、乙方之外的第三方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收回产教融合基地房屋,并不再退还乙方的有偿使用费和履约保证金
★7。本次生活辅助用房产教融合基地运营期截至20
6月3
止,运营开始
为合同签订之日次日。运营到期次日,成交人必须将所涉产教融合基地房屋及设施完好交回学校,否则延期交付的费用按原有偿使用标准的3倍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8。本项目生活辅助用房产教融合基地招牌、外立面广告牌等均须按学院统一要求的样式、尺寸、材质进行制作。具体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9.第5-8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按学院信息中心要求,统一使用校园一卡通系统结算,由信息中心提供免费一卡通POS机,结算不收取任何费用。
注:“★”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服务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服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以上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投标要求提供资料
1.报价单位必须提供企业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一览表;
3.资格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
4.商务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服务要求应答表(格式自拟);
6.综合评分明细表中要求其他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必须加盖报价单位鲜章,并按顺序标注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密封递交。
六、投标文件送交
、地点、联系人
本项目无需报名,供应商在规定
现场登记、递交响应文件即可(不接受邮寄)。递交响应文件
:2023年5月2
9:30时至10:00,其他
不予接收,投标截止
:2023年5月2
1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述 :本次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生活辅助用房产教融合基地项目(2023年)主要为:除“菜鸟驿站(快递)、生活超市、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培训、通讯业务、饮品店、饮用桶装水、烘焙蛋糕店、水果店(含水果捞)、休闲食品店、广告设计文印店、文具店、书店、自助洗衣服务、美容美发店、餐饮”以外的业务范围,自主应标,依托我院相关专业开展包括专业建设、课程教学、实习实训、创新创业和社会服务在内的校企合作,同时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高校及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确保不影响学校师生的正常生活。不允许从事学校认为不宜开展的经营活动。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扩大、变更经营项目。
2.采购人: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3.最低限价:12万元。低于最低限价无效。
4.供应商确定方式: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综合评分明细表。
二、服务要求
见附件.服务要求
三、商务要求
1.供应商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在校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约定账户。
2.服务期限:运营开始
3.服务地点及面积:四川财经职业学院龙泉驿校区学生生活区生活辅助用房产教融合6号基地,建筑面积参考采购项目一览表。
4.现场踏勘:本项目供应商可根据情况自行进行踏勘,采购方不负责具体现场踏勘事宜。
★5。乙方拖欠水电费的,在甲方催交两次仍不交纳的情况下,甲方停止乙方的水电供应,并有权解除合同,依法追偿水电费,已收费用和履约保证金不退。如发现乙方盗用水电情况的,当月水电费按照以前最高月标准的10倍收取,并扣除乙方1000元履约保证金。
★6。乙方将运营经营权转包、分包、部分分包给除甲、乙方之外的第三方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收回产教融合基地房屋,并不再退还乙方的有偿使用费和履约保证金
★7。本次生活辅助用房产教融合基地运营期截至20
★8。本项目生活辅助用房产教融合基地招牌、外立面广告牌等均须按学院统一要求的样式、尺寸、材质进行制作。具体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9.第5-8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按学院信息中心要求,统一使用校园一卡通系统结算,由信息中心提供免费一卡通POS机,结算不收取任何费用。
注:“★”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服务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服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以上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投标要求提供资料
1.报价单位必须提供企业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一览表;
3.资格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
4.商务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服务要求应答表(格式自拟);
6.综合评分明细表中要求其他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必须加盖报价单位鲜章,并按顺序标注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密封递交。
六、投标文件送交
本项目无需报名,供应商在规定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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