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枫景小区未售17间营业用房招租挂牌公告(20230516/789e2cb2-7c5f-42d5-aee7-2c9078fc4fca)
日期: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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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金支付方式 1.成交价为年租金,租金汇至转租方合同指定账户。 2.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首年首期租金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后每期租金需依照合同约定在截止日期前5个工作日付清。 3.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20%,于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二、事项说明 1.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承租方各项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从事危险品和扰民的行业经营。 3.出租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承租方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其中房屋现状可作为参考,具体状况以移交时状况为准),出租方、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现场联系人:张枫,********。 4.所有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意向承租方实地察看为准。出租方及交易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资料、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出租方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5.意向承租方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出租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6.意向承租方应认真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前提出,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招租文件的要求和条款。 7.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由出租方承担,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如改变使用功能应提前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图纸,在取得出租方书面认可后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承租方应针对新的使用功能自行完善消防设施设备,报审消防主管部门取得验收凭证。 9.标的的交付及相关事宜由出租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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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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