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新宜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网)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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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新余市新宜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已批准实施,其中新余市新宜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及政府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新余市北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余市新宜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余市新宜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新宜吉合作示范区
2.3 总投资:310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安装费26464万元(最终以批复概算投资为准)。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新宜吉合作示范区新建720套,总用地面积约36251.64平方米,总投资约3.1亿元。
2.5 服务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质量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
主要包括工程设计、项目管理等。本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其服务范围如下:
4.计划服务期:
服务期限: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查通过以及项目资料移交存档完毕为止。
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8月
; 计划完成日期:2025年8月
。(具体以实际开工
为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
5.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5.1.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
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5.1.3 财务要求:提供2019、2020、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依据成立
,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出具经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1.4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5 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近六个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5.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6.招投标方式
公开招标(不见面开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
至2023年5月2
24:00止,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新余市新宜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已批准实施,其中新余市新宜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及政府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新余市北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余市新宜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余市新宜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新宜吉合作示范区
2.3 总投资:310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安装费26464万元(最终以批复概算投资为准)。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新宜吉合作示范区新建720套,总用地面积约36251.64平方米,总投资约3.1亿元。
2.5 服务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质量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
主要包括工程设计、项目管理等。本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其服务范围如下:
项目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内容 | 是否实施 |
新余市新宜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 工程设计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续阶段的设计服务和初步设计概算,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图设计、竖向设计、室外交通设计、道路及综合管线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及各单体建筑且包含装修设计、结构、给排水、消防、强弱电系统、智能化、电梯、暖通、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基坑支护、人防设计、装配式建筑、配套及设计阶段 BIM 应用等各专业工程设计。 | √ |
新余市新宜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 项目管理 | 项目实施期的策划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报建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控制、招标采购管理、施工组织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 | √ |
服务期限: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查通过以及项目资料移交存档完毕为止。
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8月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
5.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5.1.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
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5.1.3 财务要求:提供2019、2020、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依据成立
5.1.4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5 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近六个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5.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6.招投标方式
公开招标(不见面开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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