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区CR22027地块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资格预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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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创区CR22027地块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 已由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以 通行审批备(2023)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通盛荣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州大道东、科甲路南、观山路西、世纪大道北侧
2.1.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总建筑面积约11.1万㎡,其中地上约7.6万㎡,地下约3.5万㎡;
2.1.3工期要求: 8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 6 月,竣工日期:2025年 10 月
2.1.4 其他: /
2.2.1招标范围:CR22027地块功能区一示范区、功能区二和功能区三红线范围内施工总承包及其配合服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建筑、结构、泛光照明、电气、给排水、通风、消防、人防、门窗、幕墙、栏杆、装饰、太阳能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并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2.2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及后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1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按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违反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9)企业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管理班子)近三年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3.3.3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5月
(
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及配套用房、仓储建筑等)。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1)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12家,招标人对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前 12 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 12 家、≥9 家时,则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3)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 家,招标人将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并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和进行资格预审,直至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 家为止;招标人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直至条件全部取消后,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仍不足 9 家的,招标人将邀请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说明:若出现得分相同的投标申请人时,按以下办法中1-5条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名:
1、按“有限数量制”评分项中按“项目经理答辩”的得分高的优先;
2、如“项目经理答辩”的得分相同时,则按“类似业绩”得分高的优先;
3、如“类似业绩”的得分相同时,则按“工程奖项”得分高的优先;
4、如“工程奖项”的得分相同时,则按“认证体系情况”得分高的优先;
5、如上述得分均相同,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排名。
4.2 本项目严禁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否则,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
4.3“有限数量制”具体评分规则见附件一。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
: 2023 年 5 月 12 日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 9时30分;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
(申请截止
,下同)为 2023 年5月 25 日 9 时 30 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州大道东、科甲路南、观山路西、世纪大道北侧
2.1.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总建筑面积约11.1万㎡,其中地上约7.6万㎡,地下约3.5万㎡;
2.1.3工期要求: 8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 6 月,竣工日期:2025年 10 月
2.1.4 其他: /
2.2.1招标范围:CR22027地块功能区一示范区、功能区二和功能区三红线范围内施工总承包及其配合服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建筑、结构、泛光照明、电气、给排水、通风、消防、人防、门窗、幕墙、栏杆、装饰、太阳能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并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2.2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及后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3.3.1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按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违反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9)企业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管理班子)近三年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3.3.3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5月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1)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12家,招标人对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前 12 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 12 家、≥9 家时,则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3)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 家,招标人将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并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和进行资格预审,直至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 家为止;招标人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直至条件全部取消后,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仍不足 9 家的,招标人将邀请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说明:若出现得分相同的投标申请人时,按以下办法中1-5条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名:
1、按“有限数量制”评分项中按“项目经理答辩”的得分高的优先;
2、如“项目经理答辩”的得分相同时,则按“类似业绩”得分高的优先;
3、如“类似业绩”的得分相同时,则按“工程奖项”得分高的优先;
4、如“工程奖项”的得分相同时,则按“认证体系情况”得分高的优先;
5、如上述得分均相同,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排名。
4.2 本项目严禁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否则,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
4.3“有限数量制”具体评分规则见附件一。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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