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3-2024年度省公司本部行业展会及宣传印制类采购项目(标段一)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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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3-20
度省公司本部行业展会及宣传印制类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2预估规模:不含税总价410.00万元,含税总价438.46万元(服务部分税率6%,货物部分税率13%)。本项目以框架合同+订单方式签订并履行合同,按实际需求下订单,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的中标份额使用完毕即退出服务序列。
1.3本项目划分标段,采用混合招标的方式,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一:广宣印制
(1)根据传播方案创意设计和制作各类型宣传视频、动画、户外平面广告、海报、单页等宣传材料;
(2)新媒体推广,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营销、社会化媒体营销、网络广告、手机客户端、分销平台、搜索引擎营销、资源合作营销、分类信息等;
(3)根据要求撰写、发布企业宣传软文;
(4)根据宣传需要,设计、制作、采购营销宣传物料。
标段二:展会布置
专项活动策划、展会布展、签约会务:大型推介活动、公关活动、会议的策划、传播制定方案和相关物料制作、重大会议会务支持配合。
1.4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可兼投兼中,各标段中人员可复用。各标段中标人数量及份额如下:
1.5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1.6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上限。
1.7服务地点:江苏省,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1.8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人要求。主要性能指标符合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9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人要求。主要性能指标符合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广宣印制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依法设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2.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1.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
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至少3个广告宣传类、印刷服务类等一类或多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且每个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均不低于20万元。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
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
或发票
为准。需提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采购内容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框架合同+对应发票。同一个框架合同下的不同订单,视为一个合同。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计入累计金额。(合同中若涉及服务打分内容,须提供打分表扫描件,若打分结果在合同条款中属不合格分数,则该合同为无效服务合同)。
2.1.4 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
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
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
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总部或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总部或江苏省同类别黑名单的,执行期满的除外;
(1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12)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标段二:展会布置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依法设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2.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1.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
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至少3个活动策划类、展会布展类、签约会务类等一类或多类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
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
或发票
为准。需提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采购内容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框架合同+对应发票。同一个框架合同下的不同订单,视为一个合同。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计入累计金额。(合同中若涉及服务打分内容,须提供打分表扫描件,若打分结果在合同条款中属不合格分数,则该合同为无效服务合同)。
2.1.4 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
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
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
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总部或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总部或江苏省同类别黑名单的,执行期满的除外;
(1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12)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2023年5月1
14时00分至2023年5月1
17时30分(北京
,下同)。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2预估规模:不含税总价410.00万元,含税总价438.46万元(服务部分税率6%,货物部分税率13%)。本项目以框架合同+订单方式签订并履行合同,按实际需求下订单,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的中标份额使用完毕即退出服务序列。
1.3本项目划分标段,采用混合招标的方式,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一:广宣印制
(1)根据传播方案创意设计和制作各类型宣传视频、动画、户外平面广告、海报、单页等宣传材料;
(2)新媒体推广,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营销、社会化媒体营销、网络广告、手机客户端、分销平台、搜索引擎营销、资源合作营销、分类信息等;
(3)根据要求撰写、发布企业宣传软文;
(4)根据宣传需要,设计、制作、采购营销宣传物料。
标段二:展会布置
专项活动策划、展会布展、签约会务:大型推介活动、公关活动、会议的策划、传播制定方案和相关物料制作、重大会议会务支持配合。
1.4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可兼投兼中,各标段中人员可复用。各标段中标人数量及份额如下:
标段名称 |
采购内容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预估中标金额 (不含税,万元) |
标段一 |
广宣印制 |
1 |
50% |
100 |
2 |
30% |
60 |
||
3 |
20% |
40 |
||
标段二 |
展会布置 |
1 |
50% |
105 |
2 |
30% |
63 |
||
3 |
20% |
42 |
1.6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上限。
1.7服务地点:江苏省,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1.8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人要求。主要性能指标符合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9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人要求。主要性能指标符合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广宣印制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依法设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2.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1.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
2.1.4 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总部或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总部或江苏省同类别黑名单的,执行期满的除外;
(1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12)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标段二:展会布置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依法设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2.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1.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
2.1.4 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总部或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总部或江苏省同类别黑名单的,执行期满的除外;
(1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12)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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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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