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农村土地流转社会化服务经营项目(一期)-配套水利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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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昌吉市农村土地流转社会化服务经营项目(一期)已由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市发改许可(2022)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昌吉市漠南霖谷农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昌吉市农村土地流转社会化服务经营项目(一期)-配套水利设施建设项目(EPC)
2.1.2建设地点:昌吉市
2.1.3建设规模:新建矩形再生水蓄水池有效容积10000m3;管网2.58KM;过滤房一座,砖混结构,地上一层,建筑面积64.14㎡;泵池一座;一体化泵站一座;配套电气及自控工程。
2.1.4 总投资额:1000万元
2.1.5总承包计划工期:计划2023年06 月0
开工,2023年 10月0
竣工;总工期:120天(日历日)。其中设计服务周期15天(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2招标范围: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2.2.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含工程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及相关费用。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认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或由招标人组织的相关人员审查合格,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2.2.2施工范围包括: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全部施工内容。
2.2.3 EPC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配合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与本项目相关的检验检测及费用、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直至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2.4采购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及安全生产条件:
(1)须具备有效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且满足以下所列要求之一即可:
要求1:[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
要求2:[设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要求3:[设计]给水工程 (专业资质) 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设计]排水工程(专业资质) 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工程专业)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依法在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下同)单位注册,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11月-2023年4月)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若施工负责人符合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需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所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3.2施工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①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提供近半年(2022年11月-2023年4月)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②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3设计负责人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11月-2023年4月)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3.3.4其他人员要求:
(1)施工单位: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人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造价人员须提供有效的相关专业证书,专职安全员须附岗位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人员关键专业人数配置各不得少于1人;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3.4.1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市政公用工程或总承包(EPC 类))不得少于 1 项,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3.4.2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市政公用工程或总承包(EPC 类))不得少于1 项,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
3.5主要人员业绩要求:
3.5.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市政公用工程或总承包(EPC 类))不得少于1项。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经理。
3.5.2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市政公用工程或总承包(EPC 类))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
3.5.3 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市政公用工程或总承包(EPC 类))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
3.6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联合体投标的只须提供牵头方的)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④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或设计)能力。
3.8 信誉要求
3.8.1 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书面承诺)。
3.8.2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3.9 各投标企业需在投标文件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为:2023年05月 1
11时00分至2023年06月0
11时00分;
昌吉市农村土地流转社会化服务经营项目(一期)已由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市发改许可(2022)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昌吉市漠南霖谷农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昌吉市农村土地流转社会化服务经营项目(一期)-配套水利设施建设项目(EPC)
2.1.2建设地点:昌吉市
2.1.3建设规模:新建矩形再生水蓄水池有效容积10000m3;管网2.58KM;过滤房一座,砖混结构,地上一层,建筑面积64.14㎡;泵池一座;一体化泵站一座;配套电气及自控工程。
2.1.4 总投资额:1000万元
2.1.5总承包计划工期:计划2023年06 月0
2.2招标范围: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2.2.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含工程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及相关费用。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认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或由招标人组织的相关人员审查合格,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2.2.2施工范围包括: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全部施工内容。
2.2.3 EPC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配合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与本项目相关的检验检测及费用、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直至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2.4采购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及安全生产条件:
(1)须具备有效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且满足以下所列要求之一即可:
要求1:[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
要求2:[设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要求3:[设计]给水工程 (专业资质) 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设计]排水工程(专业资质) 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工程专业)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依法在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下同)单位注册,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11月-2023年4月)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若施工负责人符合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需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所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3.2施工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①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提供近半年(2022年11月-2023年4月)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②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3设计负责人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11月-2023年4月)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3.3.4其他人员要求:
(1)施工单位: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人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造价人员须提供有效的相关专业证书,专职安全员须附岗位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人员关键专业人数配置各不得少于1人;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3.4.1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市政公用工程或总承包(EPC 类))不得少于 1 项,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3.4.2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市政公用工程或总承包(EPC 类))不得少于1 项,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
3.5主要人员业绩要求:
3.5.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市政公用工程或总承包(EPC 类))不得少于1项。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经理。
3.5.2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市政公用工程或总承包(EPC 类))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
3.5.3 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市政公用工程或总承包(EPC 类))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
3.6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联合体投标的只须提供牵头方的)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④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或设计)能力。
3.8 信誉要求
3.8.1 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书面承诺)。
3.8.2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3.9 各投标企业需在投标文件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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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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